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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赛事打响!部分战况抢先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2/9 10:29:4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了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日常体育锻炼的习惯,展现我校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和青春风采,在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下,10月28日至12月15日,学校组织举办第十九届“理工杯”球类比赛。

  第十九届“理工杯”球类比赛开幕式于10月28日在大学生活动中心220举行。校团委相关负责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学院运动员代表和裁判员代表参加此次开幕式。开幕式在河南理工大学校歌中拉开帷幕。校学生会相关人员宣读了本次比赛的相关事宜。裁判员代表和运动员代表分别在开幕式上就比赛规则、运动精神作了简短发言,并庄严宣誓。

  本届“理工杯”球类比赛分南北校区同时进行,根据疫情形势随时调整比赛进程。南校区设置了包括男子篮球、男子足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乒乓球(团体)、羽毛球(团体)六个项目,北校区设置了男子篮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乒乓球(个人)、羽毛球(个人)五个项目。目前,各项赛事正在有序进行。

  “理工杯”球类比赛已成为学校学生体育赛事的一张闪光名片,必将凝聚起我校学子团结进取、奋发拼搏的精神力量,推动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前进的步伐。据悉,校团委还将继续开展更多、更丰富、更受学生喜爱的赛事活动,在疫情期间为同学们创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氛围,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为了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日常体育锻炼的习惯,展现我校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和青春风采,校团委、校体委办、校学生会决定于2022年10月30日-12月15日举办第十九届“理工杯”球类比赛。比赛过程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随时调整比赛时间。

  南校区:男子篮球、男子足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乒乓球(团体)、羽毛球(团体)。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思想进步、身体健康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均可按规程要求参加比赛。为维持赛事平衡,高水平运动员(含退队五年内的高水平运动员)暂不参赛。

  比赛规则依据《河南理工大学第十九届“理工杯”XX 赛策划书》执行,由承办单位发至各参赛队伍。

  南校区各竞赛项目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杯,第四名至第八名颁发证书。另设八个优秀组织奖。

  “理工杯”各项赛事采取校团委、校体委办、校学生会主办,各学院、诚正书院承办,体育类学生社团协办的方式开展。裁判费用、奖杯奖牌费用和“理工杯”整体宣传费用由校团委承担, 其余费用由承办学院、书院自行解决。

  ●各分团委、学生会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队参加比赛。在比赛期间,做好本学院球队的后勤保障和学生的比赛工作,且能够迅速、果断、有序处理突发事件。

  ●各分团委、学生会应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和体育道德,若出现违反比赛纪律和体育道德的行为,则取消该学院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学院该项目的参赛资格。造成恶劣后果的人员将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各参赛学院、承办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不集中组织观众,每场比赛参赛队员、裁判和工作人员人数控制在 50 人以下。各参赛学院须为参赛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场比赛前向承办学院提交参赛队员 24 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未购买保险、未提供 24 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的队员,不得参加比赛。各承办学院要严格审查参赛学院提交的参赛队员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比赛。

  ●各承办学院要在校团委、校体委办、校学生会的指导下,积极与相关体育类社团配合,争取各方面资源,做好赛事组织和开展工作。各比赛项目均设一名老师担任裁判总负责人,负责与主办方对接相关比赛事宜。

  第十九届“理工杯”球类比赛自10月28日正式开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南北校区分别举办。南校区各球类比赛分别为男子篮球、男子足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乒乓球(团体)、羽毛球(团体),其中,足球比赛现处于小组赛阶段,男子篮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将于11月8日依次开赛。北校区理工杯各球类比赛仍处于准备阶段。

  1.小组赛A第2等为小组的积分第二名,四强淘汰时D第1为小组第二名中出的胜者。

  3.此比赛日程安排解释权归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会体育部所有,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注:八强交叉淘汰时,A1、A2等均为小组前两名,四强淘汰时甲为A1—C2胜者、乙为A2—C1胜者、丙为B1—D2胜者、丁为B2—D1胜者。

  注:根据2022体育节足球比赛结果将前四名定为本届比赛的种子队即A1、B1、C1、D1分别为各组种子队。其他各参赛队均由抽签决定所在组别。

  注:四分之一时,A1,A2等均为小组前两名,半决赛时甲为A1—C2胜者、乙为A2—C1胜者、丙为B1—D2胜者、丁为B2—D1胜者;戊为A1—C2败者、己为A2—C1败者、庚为B1—D2败者、辛为B2—D1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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