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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杯】浙江大学2024年新生杯足球赛竞赛规程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11 10:24:3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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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新生杯足球赛(以下简称“新生杯足球赛”)是主要面向浙江大学本科一年级新生的大型足球比赛,是浙江大学足球代表队(非专业组)、浙江大学各院系足球代表队选拔后备人才的重要平台。 2、新生杯足球赛由浙江大学学生足球协会(以下简称“浙大足协”)主办,联合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中心与浙江大学学生CC98论坛共同协办并进行组织管理。比赛期间浙大足协将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对赛事进行管理。 3、竞赛规则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IFAB)最新制定的《足球竞赛规则2024-2025》(附件1)。 4、新生杯足球赛的场地及器材借用、赛程安排等工作由浙大足协负责。领队、球员信息采集及资格审核等工作由浙大足协依托CC98论坛赛事管理系统进行。CC98论坛将对赛事管理系统的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活动申报及备案由浙大足协负责,报名工作则由各学园队伍负责。 五、参赛单位各学园/学院提交赛事系统球队参赛名单自由组队组成参赛单位。其中蓝田学园、丹青学园、云峰学园、竺可桢学院名额分别是2支。报名截止时报名序列号大于限额的报名球队成为递补球队。 (2)每支球队的参赛名单中至多可含2名本参赛单位二年级在校本科生球员,且每场比赛中不允许2名二年级在校本科生球员同时在场比赛。当一场比赛中超过1名二年级在校本科生球员为同一球队同时在场比赛时,视作球队派出无出场资格队员参赛。 (1)所有参赛球员必须为浙江大学全日制一年级或二年级在校本科生(含留学生)。 (5)所有参赛球员必须在经校医院或本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自愿参加本次比赛。所提交的健康证明应保证在整个赛事过程中均有效(依据学校相关要求,健康证明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否则球员不具备参赛资格。 (6)所有球员必须携带含清晰可见照片的有效证件(包括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等)方能参加比赛。 (1)每支球队必须有且仅有一名领队,领队与本队球员属于同一参赛单位。领队负责与组委会联系,不可由参赛队员兼任。 (3)球队比赛期间领队必须在场下负责替补球员和教练的管理,如果领队不能到场,必须指定一名本队已审核通过的队员或教练担任代理领队在场下负责球队管理,该代理领队本场比赛不能作为参赛球员上场。 (2)有兴趣担任裁判员的,可以直接与裁判委员会联系,或在注册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方式学园负责本学园的组织报名工作,有意向参赛的同学可加入相应纳新群了解相关信息。 4、操作指南相关人员须使用CC98ID登录CC98赛事管理系统:填写要求的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注册,具体登录与注册方式参见相关指南公告。针对本次新生足球赛的开放注册期至10月11日截止。 i队员本人的学生证(含清晰可见的个人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照片(也可以用盖了所在学院章的在校证明代替学生证); ii队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照片(含清晰可见的个人信息页和有效期限页,即身份证正反两面)。 (3)i领队、教练本人的学生证/教职工证照片(含清晰可见的个人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 ii领队、教练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照片(含清晰可见的个人信息页和有效期限页,即身份证正反两面); (3)注册球队:领队注册完成后,在“球队”页面根据指南创建球队并填写相应信息即可创建球队并获取对本球队的操作权限:邀请队员、报名参赛与比赛相关操作。经管理员确认即可视为注册成功。 (1)报名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将根据参赛序列号和相关球队人员变化情况,对所有报名参赛球队进行分组,每组含四支球队。 (2)抽签前48小时,组委会在浙大足协微信公众平台及CC98足球板块公布抽签时间及地点。各领队(或代理领队)和队长务必按时出席抽签仪式,领队(代理领队)或队长未到将自动取消抽签资格。 (3)通过抽签决定两个小组的参赛队伍。同时采取同参赛单位回避原则,同单位的参赛队伍不能属于同一小组。 (4)抽签结束后,组委会将公布分组情况。6、领队会议材料提交第一次领队会议时各支队伍会上提交本队所有参赛队员三个月内的校医院或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原件(含清晰可见的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未提交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审核不通过的球员将失去参赛资格。第一次领队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领队群内进一步通知。 7、保证金为加强对比赛的管理,确保本次比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参赛各队在报名时(领队会议)须向组委会交纳500元保证金。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球队,交纳的保证金将在赛后退还;对于在比赛期间发生了违规违纪行为的球队,交纳的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部扣除,具体金额由纪律委员会依据《浙大足协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4年9月版)》(附件2)确定。 (1)小组赛分组(含附加赛)方案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参赛球队数量确定,并在第一次领队会议上通过抽签确定具体的分组。 (2)小组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组内各球队的排名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iii小组中总进球数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按照以上规则仍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并列,则按以下顺序依次比较以确定排名先后: iv比较并列几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得分高低。如果仍然相等,则:v比较并列几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多少。如果仍然相等,则:vi比较并列几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进球数多少。如果仍然相等,则: vii公平竞赛积分高者排名靠前(红黄牌减分,黄牌减1分,非直接红牌减3分,直接红牌减4分,黄牌+直接红牌减5分)。如果仍然相等,则: (1)小组赛阶段每组中成绩最好的球队以及成绩最好的小组第二(共4支)进入淘汰赛阶段比赛,淘汰赛对阵将在领队会议上确定。 (2)淘汰赛以单场定胜负方式进行,每场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若常规时间内两支球队打平,则直接以踢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踢点球决胜程序遵照《足球竞赛规则2024-2025》(附件1)中有关规定执行。 (1)新生杯足球赛赛程将在领队会议后由组委会拟定,在赛前48小时公布并通知相应球队。 (2)各队若需变更比赛时间,务必先自行联系相关球队,并于赛前48小时通知组委会,经组委会允许方可变更比赛时间。 (3)若遇到特殊原因,组委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并于赛前1小时通知相关球队;若相关球队在赛前1小时没有收到组委会通知,则比赛照常进行。 (2)比赛用球为五号足球。比赛用球在比赛期间一概不外借,各队如需热身可自行携带足球。若足球被踢出场地外,应由踢出的球队捡回。若无法捡回,则需要向赛事组委会缴纳200元赔偿。 (3)每队可以派出8名首发队员,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每支队伍在每场比赛中拥有6个替换名额,不允许球员重返替换。如果任何一队少于6人(踢球点球决胜过程中除外),则比赛不能开始或继续。 (1)比赛开始前15分钟,领队或队长填写首发名单及替补队员,领队领取替补服。 (2)比赛开始前5分钟,裁判员组织双方首发队员列队,助理裁判员根据证件对上场队员进行身份确认,并收取有效证件(包括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等),并对其装备进行检查。对于装备有问题的队员,助理裁判员必须协助裁判员要求该队员立即改正,否则不得上场。 (4)比赛中替换上场队员须首先向第四官员提交换人申请单和本人照片、姓名、学号清晰可辨的有效证件。替换上场队员经身份核实、装备经检均合格后,经裁判员允许待被替换下场队员离场后从中线处进场。 (2)每支球队的比赛服装的颜色必须统一,且队员之间的号码不得重复,其中上衣与短裤要印上与赛事系统注册信息相一致的号码(号码必须在1-99范围内)。若两队球衣颜色相近,则客队全队必须在球衣外穿着组委会提供的分队服进行比赛。 (6)参赛运动员禁止穿着六钉足球鞋(含钢钉)、布面胶钉足球鞋(含常见的回力、双星等品牌相关款式)。其他种类的足球鞋(含TF、AG等)均被允许穿着。 (7)球员只允许佩戴运动眼镜或隐形眼镜上场,其他类型的眼镜一律不允许佩戴入场。 (8)队员必须戴护腿板参加比赛,护腿板必须由球袜全部包住。不得佩戴任何能够伤害他人或者队员本身的护具。 (1)因恶劣天气或赛场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的,比赛监督和裁判员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恢复比赛。 (3)若裁判员决定恢复比赛,而一方或双方球队拒不执行,则按一方或双方罢赛处理。 (4)若比赛不能在一小时内恢复,由裁判员做出中止比赛的决定。由比赛监督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在下一轮比赛前的何时、何地进行补赛,补赛从比赛中断时间起恢复。 (5)补赛如不能在下一轮比赛前进行,则由比赛监督和裁判员报告组委会,由组委会做出处理决定。组委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1)参赛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指浙大足协规定的开赛时间)或人数参加比赛的,或因参赛球队原因不能按时开赛的,视为延误比赛,依据《浙大足协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4年9月版)》(附件2)进行处罚。 (2)比赛期间替补队员和球队官员必须在替补席内就坐(换人期间替换上场的替补队员与领队除外)。管理好替补席的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职责。 (3)替补席内只允许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球队官员就坐,球队须在比赛前确认替补席内的具体人员。坚决不允许球迷进入技术区域或替补席。只允许一人在技术区域内进行战术指挥,指挥后必须返回替补席。 6、申诉球队或队员可以就某一场比赛裁判的明显错、漏判或组委会明显的工作错误进行申诉,申诉程序遵照《浙江大学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申诉文件发送至邮箱。 1、奖励新生杯足球赛的前三名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奖状,并将获得相应的二课加分。 (1)对于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委员会将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对有关个人和球队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向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2)纪律委员会将在每轮比赛结束后统计参赛队员累计红黄牌数,并依据《浙大足协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4年9月版)》(附件2)作出停赛处罚,同一名队员在半决赛之前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则下一场自动停赛,半决赛前的黄牌不带入之后的比赛,但半决赛之前的停赛带入之后的比赛。如有轮空、补赛或者比赛场次日期调整,自动停赛按时间顺序执行;因为比赛中断而导致的重新比赛中,此前在被中断的比赛中的黄牌警告将维持不变。如果中断的比赛不再重新进行,造成比赛中断的球队的黄牌警告也维持不变;在同一项赛事中,同一名运动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如有其它纪律处罚,另行通知。 (3)红黄牌及停赛通知由纪律委员会在赛后公示,各球队有义务及时进行校对。如有疑问,各领队应实名反馈至纪律委员会。实名反馈须发送邮件至,并同时以短信的方式抄送所有相关球队及其下一轮对手(如有)的领队,邮件接收时间原则上应不晚于所有相关球队下一场开球前2小时。纪律委员会恕不接受针对历史红黄牌及停赛通知的申诉。 (4)对于弃赛或罢赛的认定及处罚,由纪律委员会依据《浙大足协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4年9月版)》(附件2)做出决定,并进行公示。 本规程解释权归浙江大学2024年新生杯足球赛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公告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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