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团体前两名或单项前三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团体前两名或单项前三名。
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不包含预赛)、全运会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报名。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五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各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
(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3.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的运动等级证书授予日期为2023年2月22日前。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23年2月23日9:00至2月28日17:00登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所填写测试项目须与本人等级证书上测试项目一致。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级别和小项证书,以最新的项目为准。报名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标注有“文化课单考”的专业(项目),文化课高考的考生选择标注有“文化课统考”的专业(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确认后不得修改。
2.报考“文化课单考”的项目的考生应同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报名文化课考试。报考足球、武术项目、乒乓球、田径的考生需在该平台报名专业测试,报名方法、测试时间以该平台要求为准。
1. 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专项测试成绩(足球、武术、田径、乒乓球项目以体育总局科教司举办的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建队需要,分项目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名单。
①对于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②对于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高水平运动队对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录取
①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报名时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组,田径、足球、武术、乒乓球项目参加全国统一测试。
②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将按照专项成绩(分项目)择优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相应要求。
1.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举报电线.合格考生名单以及有关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湖北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凡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录取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专业学习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对有关工作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时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考核信息】名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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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3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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