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Tianjin University),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1959年被中共中央指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改革开放后,天津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为推动“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推进校园体育运动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有关规定,天津大学2023年将继续招收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天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37人,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实行“3+3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为物理;实行“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首选考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以及其他非高考改革省份的文科理科生源。
⑵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篮球项目证书必须通过5v5篮球比赛获得。
⑶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⑷凡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由所代表的单位(学校或体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考生为该集体项目中的主力上场队员。
2.考生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其中田径项目与运动小项要严格对应。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省级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关认定考试并合格。
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4.所有项目只招收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员。凡入学前曾报名参加过各类限制性专业赛事者,不具备报考资格。限制性专业赛事包括:
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16周岁以上国际性游泳比赛等。
⑵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青年田径锦标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等。
⑶全国U19、U21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等。
5.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的其他报考条件。
报名考生须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按报名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下面所规定的8项报名材料扫描件(见第二条:报名材料及要求),完成报名申请并确认志愿。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并确认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其报名申请。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且无论是否通过初审,网站报名信息均不予退回处理。
报考游泳、田径的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 APP”中进行报名,进行全国统测,具体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我校限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可报名高校数量为5所。篮球项目限报一个位置,田径项目限报一个小项,游泳项目限报一个小项。
⑴材料1: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生成《天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以下简称为《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并在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⑵材料2: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含省级)的获奖证书、与获奖证书相一致的秩序册、成绩册(秩序册和成绩册扫描件须包含封面与本人页);
⑷材料4:运动等级证书、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 进行查询);
⑻材料8:由三级医院2023年1月1日后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含心脏彩超报告、心电图)。
1.天津大学将对报名考生资格及体检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考生方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
2.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陆续公布,考生可于2023年2月15日起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
男篮、女篮项目: 2023年4月7日下午。报到当天统一组织考生适应场地。
男篮、女篮项目报到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南开区卫津路92号)篮球馆。
⑵提交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的8项材料扫描件相符的纸质版材料进行审核,除秩序册、成绩册提供复印件外,其它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⑶现场报到时,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⑵篮球项目测试时间、地点:2023年4月8日。请考生根据报到时通知的测试安排,按时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测试。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天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各项目测试内容及要求》。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要求。
2、游泳、田径、篮球所有项目享受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政策总名额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20%,享受二本线%录取政策总名额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30%,其余录取考生享受二本线、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项目、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资格。
4、经我校测试入选的考生,报考时要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天津大学;对于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
5、凡符合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并有意申请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政策的考生,请务必按照体育总局相关通知参加文化统测,未参加考生责任自负。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和录取过程予以全程监督。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2.我校教职工子女和亲属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职工本人要提前向所在部门申报并执行回避制度,录取的教职工子女和亲属信息要在校内公示,并主动接受监督。
4.对于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的考生以及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入学资格,作退学处理。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即新生入学体检)和专业水平复试。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所有通知均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报名系统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3.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就读专业一经本人确认,后期不得修改,且在学期间不得转专业。
4.凡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即使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普通批次录取分数线,也被视为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5.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我校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在我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6.本招生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体育部负责解释。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7.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的最新措施进行,具体入校测试情况在测试前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每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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