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试点设立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大连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校2023年将继续招收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注:未特别标注的田径项目为男女均招,各项招生计划的使用可能会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测试成绩和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适当调整。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篮球项目要求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田径项目要求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1)报名条件中的“高中阶段”认定起始时间为考生高中入学当年的7月1日;
(3)关于主力队员认定:①以田径4×100米、4×400米接力项目作为申报条件的考生须至少在该赛事中参加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其中一项个人比赛项目(以秩序册和成绩册为准),且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为100米、200米、400米、800米的其中一项;②篮球项目主力队员须提供由符合报名条件所在队主教练和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并注明场上位置、平均上场时间、场均得分。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报名条件第2条)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1)曾经是或目前仍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运动员;
(2)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3)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等比赛的运动员(学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所列限制赛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除外)。
6、考生生源地不限,科类不限,高考改革省份需满足拟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且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项目或场上位置。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3)田径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扫描件,篮球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扫描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
(4)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认证结果截图(考生须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并截图,网址:);
(5)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封皮及本人所在页、成绩册封皮及本人获得名次的页面、获奖证书扫描件,上述材料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6)篮球项目考生须提供主力队员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2),须与材料(5)竞赛参赛队一致,如参赛队为中学,则主力队员证明公章应为中学;如参赛队为城市,则主力队员证明公章应为体育局或市体校;田径接力项目考生须提供与材料(5)同一比赛个人100米、200米、400米、800米项目其中一项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封皮及本人所在页扫描件;
(7)国家一级运动员在报名时需签署《国家一级运动员是否参与B、C级资格认定确认书》(附件3),考生本人签字后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平台。
(8)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注:报名截止后,考生报名项目及小项(位置)不得修改。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申请材料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名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志愿、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方可参加测试报到。初审结果查询时间:篮球2023年2月22日后,田径2023年3月1日后。
田径项目专项测试实施全国统考,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田径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并按要求参加专项测试。
(1)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考生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①《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可参加测试);③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④与初审材料一致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主力队员证明等;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4)篮球测试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采用《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
(5)具体报到要求及测试安排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适当调整,请考生关注后续通知。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一级运动员均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测(以下简称文化统测)。文化统测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16日。考生应于2023年2月1日至3月10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进行注册,并于2023年3月1日-10日登录系统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按时参加考试。
篮球项目考生可于2023年3月17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体育专项测试结果。
田径项目考生可于体育专项统考成绩发布1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资格认定结果。
1、拟报考大连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要求。招生专业以我校在当地公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符合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等级分为A级(一级高考免试)、B级(生源地二本线%)和C级(生源地二本线)。学校将根据考生运动等级、测试项目以及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候选人资格,并与其签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协议书》,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将按照递补原则进行递补签约。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进行公示,公示合格者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资格。
3、篮球项目考生在专项素质得分和测试总成绩均达标(专项素质测试得分不低于36分且测试总得分不低于75分)的情况下,男女篮将分别根据测试成绩不分场上位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候选人资格名单,男女篮每个位置最多认定3人,只给予A级和B级资格。测试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超高(男子2米及以上,女子1.86米及以上)运动员,仍相同优先录取教学比赛得分高者。篮球项目如因考生放弃签约导致名额剩余时,则在达标考生中,男女篮分别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分场上位置依次递补认定,递补时只给予B级资格认定,若递补后仍有名额剩余则不再补充,将剩余名额调至田径项目使用。
4、田径项目考生按照A、B、C逐级进行资格认定,如高分考生放弃签约导致名额剩余将不分性别和项目组,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认定。享受A级资格的考生测试成绩须不低于95分,将不分性别和项目组,按A级计划数择优认定。享受B级资格的考生测试成绩须不低于85分(跳高项目须不低于95分),将按项目组内B级计划不分性别择优认定,如B级名额有剩余,将从其他项目组内成绩达标且未被认定资格的考生中按测试成绩不分性别择优认定。享受C级资格的考生测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将根据招生计划,从未被认定资格的考生中按测试成绩不分性别和项目组择优认定。
5、田径项目考生如出现同项目、同性别测试得分相同,按考生原始测试成绩择优给予认定资格;如不同项目或不同性别测试得分相同,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认定,顺序为:
6、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需有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证书,且文化统测成绩不低于180分,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需要高考报名);如未能通过文化统测,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作废,空出签约名额不再递补。
7、获得B级、C级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高考相应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23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获得C级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23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省级招办确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按照《大连理工大学部分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合格等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所报专业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分配录取专业。
1、大连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考生凡存在报名和测试各环节弄虚作假、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复查和运动特长复测,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所有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招生协议相关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学校日常训练、比赛和教学安排。高水平运动队员将编入所在专业普通班中学习、生活,周一至周六须参加日常运动技能专业训练,寒暑假学校还将根据项目赛事计划组织集训。
5、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
九、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