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有关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中国足球协会:
为规范全国体育教练员管理,动态掌握教练员信息变化情况,加快教练员综合素质培养,提高我国教练员执教水平,总局颁布了《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体竞字〔2015〕84号)。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总局竞体司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系统》。现将做好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提高对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的认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此项工作,提高我国教练员管理水平,促进教练员综合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已明确全国教练员注册的目的宗旨、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职责分工、注册方式、注册类别、管理内容等。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要结合本项目教练员特点和项目管理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完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一)总局竞体司委托总局信息中心研发《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为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平台。网站地址:,技术支持联络人:屠尚科;电线。
(二)请各单位将负责《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系统》联系人信息盖章报送我司(附件)。我司将为各联系人开通“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系统”有关权限,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
四、总局竞体司将依据《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对各单位教练员注册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