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促进学校体育运动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推动学校体育文化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7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定位,2025年招收游泳和女子足球(十一人制)两个项目高水平运动员。
(三)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项目一致,且运动小项必须一致。游泳项目仅限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蝶泳(100米、200米),混合泳(200米、400米)。女子足球项目为足球(十一人制)。
(四)不招收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游泳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不招收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以及在任何地方足协、足球俱乐部注册并不符合无条件自由转会者。
考生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我校不组织校考。专业测试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为准。考生参加统测的小项应与在我校报名时严格一致,如不一致,则统测成绩不予认可。
高考前,对于体育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标准(游泳项目70分(含)以上,足球项目60分(含)以上)的考生,分招生项目,根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并公示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明确相应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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