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资中县教育体育系统人员结构,充实体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聘原则,经研究,将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足球教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资中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足球教练,名额:1名。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其计算时限截止报名首日(即2022年6月22日)。
1.足球项目获奥运会、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前八名,非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亚运会、全运会前六名,全国冠军赛、锦标赛前五名,全国城运会、青少年运动会前四名,省运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等前三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5.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招录(聘)的人员;
2.报名地点: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详细地址:资中县重龙镇广场路88号,咨询电话)。
1.《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考核招聘足球教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运动员获奖证书、或相关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由资中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人。
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精神,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考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达不到该比例,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面试采用实操方式进行,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方式为,面试开始后考生进行抽题,考生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10分钟进行现场教学,之后10分钟回答考官的问题。最后考官依据拟定的测评要素和统一的评分标准评定考生得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具有聘用资格。
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加试实际操作,以加试的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精神,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报经考聘主管机关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新聘工作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参加考聘人员须确保本人体温不高于37.3℃,无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和境外旅居史、接触史。考试前须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及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考试途中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二、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考核招聘足球教练工作人员报名表(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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