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天津足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球迷俱乐部章程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10 18:01: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第三条:运动理念——提倡以快乐健身为目的,而非正式竞技比赛,体验奔跑流汗的快乐,而非胜负输赢的比较,来俱乐部结交同样热爱体育运动的朋友,而非针锋相对的对手。倡导“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我精彩”的理念,避免不必要的受伤和冲突,享受运动带给大家的快乐、健康和放松。 第二条:天津足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俱乐部的一切活动,如联赛、场地安排和活动时间等。 第三条:俱乐部与会员随时保持联络和沟通,对会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并加以改善且给予一定奖励。 第一条:会员填写完《入会申请表》,经本俱乐部审核同意后,交纳身份证复印件、会费,方能正式加入“天津足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球迷俱乐部”。 第二条:会员申请人保证提供给本俱乐部的《入会申请表》真实、准确、有效,未隐瞒会员申请人不适合参加体育运动的疾病。 第二条:本俱乐部面向社会各界开放,本着自愿的原则,凡热爱体育运动(注:足球、羽毛球、健身),能积极参与本俱乐部组织的活动,自觉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思想健康的在校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加入本俱乐部成为会员(男女不限)。 第三条:申请加入俱乐部会员必须填写《入会申请表》可从公司网站 (下载。本俱乐部最新消息、活动通知等都将在公司网站及手机邮箱发布。 第四条:本俱乐部会员发表的一切言论或做出的行为均代表其个人意见及观点,均不代表本俱乐部观点,本俱乐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会员违反本章程而造成其它会员伤害的,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章:会员权利 1.足球活动:赠送带有本俱乐部标志的比赛服一套(以球队为单位加入会员的,球队领队或教练员将得到带有标志性的服装一件)、专业足球运动包一个;每年20场足球比赛(包括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赛事),并且为每场比赛提供比赛用球。 第三条:对于加入本俱乐部前3000名会员,赠送2009年全年天津球迷报。 第四条:对于已加入会员直系子女,免费组织参加足球夏令营活动,俱乐部聘请高级专业教练员进行指导培训,活动期间俱乐部免费提供训练用球及服装,提高和培养青少年对足球运动的技能和兴趣。 第五条:球迷俱乐部将不定期组织会员到专用场地进行会员联谊赛,或代表天津足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球迷俱乐部参加其他全国性比赛。俱乐部会对整个比赛进行网上报道,对赛事进程及赛场上的精彩镜头在天津足球产业网、加油中国网上发布,并同时在各个新闻媒体及报刊上进行报道。成绩优异的会员或团队,本俱乐部在对其进行奖励的同时,还将对其专访并在天津足球产业网、加油中国网站及新闻媒体上进行发布,全面提高会员的积极性与综合水平,培养团队精神,使会员充分感受到运动给人们带来的乐趣。 第六条:凡本俱乐部会员向本俱乐部购买其品牌服装时,最低可享受7折优惠(不含印号费)。 第七条:凡本俱乐部会员在俱乐部合作商家消费,均可凭会员证享受打折优惠。(本俱乐部合作商家包括:餐饮、健身、洗浴、住宿、购物、和娱乐场所等总计百余家。) 第八条:会员消费实行积分制,会员凭会员证在俱乐部消费满100元积1分,积满30分,本俱乐部将对其进行物质奖励。 第九条:对于加入俱乐部已两年,在活动中表现良好,能遵守俱乐部秩序,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听从俱乐部安排,维护俱乐部利益或提出 第十条:本俱乐部已经为所属本俱乐部的场地进行投保,凡本俱乐部会员在所属本俱乐部的场地内进行活动期间,如果场内设施对会员造成身体上的伤害(非人为伤害),本俱乐部将根据场地保险合同进行理赔。 2、会员违反本俱乐部章程,发表有损俱乐部形象的言论或做出有损本俱乐部利益的行为,给俱乐部直接或间接造成损失的会员,本俱乐部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4、凡申请退会或被本俱乐部取消其资格的会员,剩余会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除外) 第一条:本俱乐部会员费用实行年付制,入会后应一次性缴纳一年会费660元。(包括10元的制证费) 第二条:本俱乐部将把安排的活动时间及俱乐部信息统一在网上公布,同时发到会员手机邮箱中。活动期间如若具体事宜已经安排妥当,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如有请假者,应在活动前一周通过本俱乐部网站论坛或电话给予通知,经俱乐部负责人同意后给予准假。否则一切后果会员本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会费到期前1个月,俱乐部工作人员会网上公布通知会员进行续费,如果会员在到期之日起15天内没有进行续费,本俱乐部将默认该会员已放弃会员资格,会员所有资料以及积分将清零。若希望继续成为会员,需要重新申请。 第四条:全体俱乐部成员在球场上应一切听从俱乐部工作人员、教练及队长指挥,服从安排、尊重裁判、团结友爱并相互谅解,如有过激行为经评判认定属于自身责任的处以停赛,与裁判发生冲突的运动员,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第五条:本俱乐部会员,应树立良好风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本俱乐部规则,维护本俱乐部荣誉,不得做有损本俱乐部利益的行为。 1、本俱乐部统一为会员代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保险所需费用由会员自行承担)会员应及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保险及时生效,如因会员未能及时上交导致保险无法生效的,责任由该会员自行承担。 2、本俱乐部会员在所属本俱乐部的场地上受伤后,需要去医院确诊和治疗的,请选择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并且必须在受伤24小时内通知本俱乐部客服人员。 3、本俱乐部会员治疗后请妥善保管受伤人员的原始发票和病历卡等资料,以便今后理赔使用。理赔额度将依据足球场地保险合同,在足球场地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额度范围内进行理赔。如遇无原始发票、无病历卡资料或者原始发票和病历卡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证实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五条:会员拥有对本人会员证的转让权。会员如要转让其会员证,应及时到俱乐部办理转让手续,并将其会员证及被转让人的详细资料交给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办理会员权益转让相关手续,经俱乐部审查通过后,转让才能生效。 第六条:会员证如果丢失,应及时通知本俱乐部工作人员,办理挂失手续。如果因未能及时通知本俱乐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会员自己承担。补办会员证需交纳10元的制证费。 注:本章程对俱乐部的全体会员具有约束力,俱乐部有权对本章程做出解释,并有权对“天津足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球迷俱乐部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