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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十堰经开区所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次递补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2 4:16:0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次递补公告-招考录用

  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

  (一)资料准备。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

  (2)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按招聘公告《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提供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对已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认定地教育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的书面证明;

  (二)缴费和递补。资格审查完成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50元/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三)委托办理。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前述证件资料外,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书需委托人和代理人亲笔签名并按红色手印。

  请每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或证明。

  1.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次递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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