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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17 17:06:2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5个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12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8年济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报名地点:济南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一楼会议室。(小清河北路11001号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楼东侧1楼)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9年1月10日为截止日期。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对符合应聘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需提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发放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可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水平、阅读理解能力、综合理解与分析能力等。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岗位设置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体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教练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现场试讲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应聘运动康复医疗岗位的面试采用实际操作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试讲围绕所报岗位专业技能、技术理论进行模拟教学同时针对答辩问题,考生做现场解答;实际操作主要是考生围绕选题进行现场讲解和操作,同时针对答辩问题,考生做现场解答。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训练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由7名考官现场评判,计分员将各位考官评分登录在面试成绩汇总表,然后在每项要素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该项要素的最后得分,各要素平均分相加得出该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加试专业技能现场考察,按专业技能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济南市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体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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