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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2022-067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3 7:01: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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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24名,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28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48%,回购价格为1.65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734,049,347股减至733,941,062股。 1、2019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3月11日至3月21日,公司通过内部系统发布了《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年3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4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经核查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遵守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由2.60元/股调整为2.45元/股,并确定以2019年5月9日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3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6.1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3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5.88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8日。 6、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3月30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万股,授予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0、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2.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11、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32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同时,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及15名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2.85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2、2020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8日。 13、2020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的限售股份将于2020年6月12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07,96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734,566,277股的0.6409%。 14、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5、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0.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0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03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8、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30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同时,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及15名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18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9、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8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同时,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及4名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46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相应条款的议案》。 21、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8%。公司总股本从734,135,917股减至734,049,347股。 22、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29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同时,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及16名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0.65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3、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的限售股份将于2022年6月9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97,765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34,049,347股的0.4493%。 24、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8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同时,对2名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7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5、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的限售股份将于2022年6月17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1,99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734,049,347股的0.0766%。 26、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相应条款的议案》。 (1)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而离职或者合同未到期、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对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的10%由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级,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的25%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的50%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股份授予登记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上述需要调整回购数量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8,285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734,049,347股的0.0148%。 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32,666,2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2020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34,135,9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34,04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2022年5月11日实施完毕。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2.45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2.45元/股调整为1.65元/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75,404.88元(含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2]第0115号),对公司截至2022年10月20日止减少注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4,049,347元,股本为人民币734,049,347元。根据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08,285元,其中减少限售流通股108,285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3,941,062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年10月20日止,贵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108,285元,其中减少限售流通股人民币108,285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34,049,347元,股本人民币734,049,347元,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CAC证验字[2021]017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0月20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33,941,062元、股本人民币733,941,0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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