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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22 4:31:4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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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电子科技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本着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的原则,开展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身体健康,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理科(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分文理)高中毕业生。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包括: 2.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包括: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1)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奖项,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奖项的证书。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40人,不做分省计划。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见下表: (1)“电子科技大学”各报名类型面向全国招生,对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浙江、上海)的考生,填报专业须在我校已公布选考科目的专业范围内;“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C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十六个省市招生;“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D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十四个省市招生。 (2)若招生专业名称有调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名称为准。 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8日,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并确认志愿。逾期未完成报名流程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只能在“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中选择一个招生名称报名,不能兼报;考生只能在A类、B类、C类、D类四种报名类型中选择一种报名,不能兼报。 2.不同招生名称(“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不同报名类型(A类、B类、C类和D类)之间不能相互调剂。 3.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也不接受邮寄纸质材料。 4.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也须由中学校长签字确认。 5.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可以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流程图及使用说明”(。 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全面、客观、公正、严格地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确定A类、B类、C类、D类四种报名类型的初审合格人选。 考生5月6日起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告知。 通过初审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考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我校不接受补缴费和现场缴费。缴费后,无论参加测试与否,测试费不予退还。相关时间规定如下: (1)报到及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1)“A类”考生须参加综合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B、C、D三类考生须参加体育科目测试、笔试、综合面试,其中“D类”考生综合面试含英文面试环节。 (3)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申请表和在报名系统里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原件,若报到时无法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4)考生确认考试时,须在项目1(立定跳远)或项目2(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细则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体育科目测试细则》)。考生确认考试后,不得更改体育科目测试项目。体育科目测试得分不计入总成绩,但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A类”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100分),其余报名类型测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数学100分,物理100分,综合面试100分)。我校将分报名类型按测试总成绩排序,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拟公示专业及优惠分值。 我校将于6月22日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填报规则(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及录取方式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要求执行。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电子科技大学”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最终模拟投档分数线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浙江、上海)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分。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最终模拟投档分数线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浙江、上海)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分。 (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理科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对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浙江、上海)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者),我校予以优先录取。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2.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后填报的自主招生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入选专业一致。 3.浙江省与上海市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当地公布的2019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详见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 4.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19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测试环节将进行全程录像。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邮箱: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邮政编码:611731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9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体育科目测试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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