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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佛山市中心业余体育学校招聘教师2人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26 20:25:5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挂佛山市中心业余体育学校牌子)为市文广旅体局和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和中专学段的教育教学。1994年被广东省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专,至今已发展成为一所颇具规模的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体育专业人才的省(部)级重点体育专业学校。

  建校以来,学校秉持“德育为首,体育为主,读训并重,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培养、输送了一大批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1987年、1991年、1995年先后被原国家体委评为“全国业余体育训练先进集体”,1987年荣膺“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987年和1993年分别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97年至今先后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基地”,2003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5-2020年先后四个周期连续被国家体育总局认定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2名教师,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国(境)外2024年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到报名首日),获得下列职称或荣誉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截止到报名首日):正高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教师、全国中小学班主任;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2.聘任:职称岗位聘任根据我校岗位职数实际情况确定聘任级别,即若无对应级别的空岗位,则高职低聘。

  招聘工作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或说课-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4.报名办法: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方法注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和按照考生对应身份的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1)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专业课程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其他获奖证书等。

  (2)在职教师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一级教师(含)以上的职称证书、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其他获奖荣誉证书等。

  (1)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并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线分,从笔试成绩中由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或说课人员;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或说课。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试教或说课人员。

  笔试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微信公众号“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公示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①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②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③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学校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学校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2)试教或说课:由学校安排试教或说课内容。试教或说课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分,以评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试教或说课成绩(去掉分和最低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

  试教或说课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成绩,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核。市教育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试教或说课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或结构化考核方式,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则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去掉分和最低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5)最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和试教或说课成绩按4:3: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教或说课成绩×30%,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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