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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体育产业研究 美、德、日三国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研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0/17 3:22:1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作为全民健身“最后一公里”,国内社区体育承担着提升居民体育技能、服务社区体育锻炼的重任。面对疫情常态化后汹涌的居民健身锻炼热潮,不少地区的社区体育由于“缺少专业服务组织、场地设施配套不足”等问题在服务上显得力不从心。长远来看,“持续投入、专业管理、创新发展”有望成为未来国内社区体育发展的重要方向。在社区体育发展上,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起步较早,既有大量的实践与经验,也有自身的困难与问题。希望通过本文研究,能够使广大读者更好了解这些国家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情况,为我国社区体育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体育俱乐部是美国、德国、日本社区体育发展的重要载体。社区体育俱乐部为有意愿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提供体育场地设施、健身指导等服务。有数据显示,截止2005年,美国俱乐部数量已达到17800个,俱乐部会员超过3900万人;日本社区体育俱乐部达到370400个, 俱乐部会员1169.4万人,占日本总人口的9.3%[1]。据德国奥林匹克体育联合会(DOSB)统计,2010年德国共有体育俱乐部有91148个, 俱乐部会员2764万人,占德国总人口的33.78%[2]。

  在美国,社区公园体育设施占据主要地位。在1956-1966年,美国国家公园服务部和美国森林服务部通过第66号命令,规定了社区公园的体育配套设施标准,如表1所示[3]。

  在德国,俱乐部使用的场馆主要来自于市政设施,部分体育场馆免费使用。经统计,1992年德国共有49800个运动场,32800个运动馆,5370个室外游泳池和4400个游泳馆[4]。

  在日本,俱乐部以使用公共体育设施(学校的体育设施)为主。经统计,1996年日本共有公共体育设施258026处,它们为日本374000个社区体育俱乐部提供了体育场馆保障[5]。

  美、德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管理体制一般是行政长官负责,下设专门机构,具体由职能部门进行运作,每一个职能部门一般由公园与休闲委员会负责[6]。日本的社区体育俱乐部管理体制较为完善,大致分为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自发筹建的体育中心或体育组织,负责筹措资金、吸纳人才,促进社区体育俱乐部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社区内体育设施的利用率[7]。

  社区体育俱乐部的运营主要是围绕着会员来开展的,包括:会费、政府资助、社会捐助、个人赞助、事业收入以及俱乐部的其他收入等。在美国,社区体育俱乐部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助、个人资助和会费这四大部分,以自主经营为主,具有明确的法人地位,资金来源渠道广泛,政府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德国,社区体育俱乐部的运营资金主要来自于会费,以自主经营为主,具有明确的法人地位,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有序运营需要政府的资助[8]。在日本,社区体育俱乐部的运营资金来自于政府资助,机构自身多为政府主导的民间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收取会员费、赞助费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9]。

  对于美、德、日三国,体育俱乐部是社区体育发展的重要载体,既能够提供休闲健身的场所,满足大众参与体育锻炼的需求,也有利于稳定和扩大社区体育爱好者规模。另外,体育俱乐部也是社区社交的重要场所,其所囊括的众多功能使得体育俱乐部成为社区体育发展不可或缺的角色。

  美、德、日三国社区体育的发展很大程度依靠规范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例如严格规范社区体育设施的建设标准,给予社会公益团体法人资格,鼓励建立和向社会开放社区体育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提供税收优惠,减轻俱乐部的收益和银行存款的利息等,促进社区体育俱乐部经营状况改善,为俱乐部吸纳更多的会员,为社区体育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美、德、日三国都积极鼓励社区体育俱乐部拓展资金来源渠道。除政府资助外,会员会费、社会向社区体育的捐赠等都成为社会去体育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另外也支持社区体育俱乐部依托自身资源开展多元化运营,实现俱乐部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上述措施,不仅能够有效缓解行政拨款对政府带来的财政压力,也有助于支持优质社区体育俱乐部做大做强。

  在美国,政府为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美国在20世纪颁布的《健康公民 2000》和《体育活动与健康:卫生部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增强城市社区体育中心的数量。

  在德国,社区体育俱乐部的会费收入一般仅占俱乐部收入的40%左右,其余部分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和企业的捐助补充。

  在日本,对于有政府资金支持的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其会费收入仅占预算的30%,有的会费收入仅占预算的10%,有的没有会费收入,完全依赖政府的资金支持[10]。

  在美国和德国,社区体育俱乐部具有明确的法人资格,俱乐部承担着社会公益的职能,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经营,收入必须全部用于俱乐部的运营,日常的会费、场地出租收入、餐馆收入等其他收入只能维持俱乐部的正常运转,并没有盈余,难以有充足的资金储备为经营上的波动预留安全空间。而日本的社区体育俱乐部不具有法人资格,运营更为困难,不少俱乐部在政府3年财政支援结束之后,难以依靠自主经营长期持续发展。

  在美、德、日三国,社区体育俱乐部所使用的的场馆和配套设施大多由政府投资兴建,建成时间较长,大部分缺乏持续的维护和保养,导致场馆和配套设施逐渐老化,正常开放受到较大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社区体育场馆和配套设施盈利能力有限,私人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不少面临资金回收难题,同样导致场馆与配套设施难以长期保持最佳状态,无法有效满足社区体育发展需求。

  2004年起,我国开始利用体育的公益金在各大中城市创建国家级社区体育俱乐部,以此带动社区体育发展[11]。现阶段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国家主导的公益型社区体育俱乐部模式、商业化社区体育俱乐部模式和混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模式[12],为推动我国社区体育发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与探索,但也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具体来说:

  一是组织管理不健全。国内社区体育组织起步较晚,尚处于自我开展活动的起步阶段,在管理机制等方面尚待进一步健全,不少社区体育活动呈现群众自发式和自愿式的特点,缺少社区体育俱乐部参与、指导与帮助。

  二是场地设施不足。目前来看,国内社区体育场地设施数量不足或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居民体育健身可利用场地与器材有限,可选择项目较少,不仅不利于居民提升体育锻炼热情,也对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造成束缚。

  三是收入来源有限。由国家主导的社区体育俱乐部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的拨款支持,在其他收入来源方面渠道较少,使得社区体育俱乐部在开展更多体育服务项目方面资金支持不足,对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通过借鉴上述美、德、日三国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情况与先进经验,对上述三方面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如下:

  一是不断完善社区体育管理机制。建议将社区体育作为全民健身的重要抓手,重视社区体育的发展,同社区实际相结合,发展完善灵活多样的社区体育管理机制,鼓励包括社区体育俱乐部在内的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推广和服务工作,促进社区体育发展。

  二是科学规划设置场地设施。建议从建设和管理的角度出发,因地制宜,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加强场地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在条件适宜的区域探索开放单位内部体育设施,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提供充足的场地设施资源。

  三是探索多渠道创收。建议社区体育俱乐部除收取会员费、场地租赁费以及开展配套商业运营外,可以探索通过社区居民、公益基金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对于捐款的社区居民、公益基金等,可以通过举办颁奖活动、定期通过媒体宣传善举等方式予以回馈。

  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发展,美、德、日三国已经通过不断的摸索与实践,走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之路,其中既有值得借鉴的经验,也有需要吸取的教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通过本文研究,能够为国内社区体育俱乐部更好发展提供参考与启发,为促进国内社区体育更好发展提供借鉴与支持。

  [1]宋宇虹.德日社区体育俱乐部资源现状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体育世界(学术版),2016(06):27-30.

  [3]林显鹏,刘云发.国外社区体育中心的建设与经营管理研究——兼论我国体育场馆建设与发展思路[J].体育科学,2005(12):12-16+27.

  [5][8][10]唐建军,孟涛,李志刚,赵昌毅,曹建民.英、德、日社区体育俱乐部基本状况和存在的问题[J].体育与科学,2001(03):8-11.

  [6][7]董立红,虞重干.美、德、日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07(01):10-11.

  [9]梅丽娜.国外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管理与组织形式[J].电子制作,2014(15):274.

  [11]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试点工作的通知[EB/ OL].(2009-06-05)[2020-03- 15].

  [12]杜绍辉,易锋,张文贤,刘江.社区体育俱乐部经营模式选择及政策建议[J].体育风尚,2018(08):2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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