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一届的世界杯总会掀起足球热潮。尽管我国的足球成绩十分不理想,但足球这项运动却是起源于我国古代的一项老少皆宜的运动项目,蹴鞠。
根据相关的史料记载,蹴鞠流传了两千三百多年,它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故都临淄。
到了唐宋时期最为繁荣,经常出现球终日不坠,球不离足足不离球华庭观赏,万人瞻仰的情景。
《战国策·齐策》中记载齐国首都临淄人的生活时说:“临淄之中七万户……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这段话后来也在《史记·苏秦列传》中出现过。
是说富裕起来的临淄,市民有很多文体活动,包括吹奏、击打、弹拨乐器,斗鸡、赛狗、下棋和踢球。
这些史料表明,战国时期的齐国都城临淄,蹴鞠已发展成一种在民间广为盛行的娱乐方式。
到了两汉三国时期,蹴鞠增加了在鼓乐伴奏下进行脚、膝、肩、头等部位控球技能的表演,大大的增加了蹴鞠的观赏性,从汉画石像上就有蹴鞠表演,当时称之为“蹴鞠舞”。
当时西汉开国皇帝刘邦,是非常喜欢踢球的,刘邦让人在皇宫内专门建了一座专业足球场,叫做“鞠城”。
东汉文人李尤《鞠城铭》中记载:“圆鞠方墙、倣象阴阳。法月衡对、二六相当。”
这就给我们形容了当时的足球场的样子,鞠场呈长方形,一般为东西向,有坐南面北的观赏大殿,四周有围墙。
看到这想必大家会想古代的球场和现在的球场也大致相同吧,其实球场的形状、设计大同小异。
最大的不同是后面这一句话“二六相当”,这里的二六指的是球场上的球门,一边六个,但是不同于现代的球门,当时仅仅是在地上挖个洞,球踢进洞中即可得分。
相应的守门员也是一边各有6名,想想古代的时候要把球踢进一个洞里去,要比现在踢进球门里要难的多吧。
如果说汉代是蹴鞠文化发展的一个高潮的话,那么唐宋则是蹴鞠文化发展的第二个高潮。首先,充气球的出现。蹴鞠从最初使用塞满毛发的实心球,唐代以后则出现充气球。
刘向《别录》中说:“蹴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才也,皆因嬉戏而讲练之”。蹴鞠除象征“兵势”、有训练武士的作用外,也用于丰富军中生活,使战士保持良好的体力和情绪。
此时蹴鞠的踢法与汉代又有了变化,唐代蹴鞠至少有5种踢法,汉代的6个球门已经被取代,出现了真正的球门了。
有双门和单门之分,双门就是球队两边各设一个球门,向对方进攻;单门就是设在球场中间,对方往一个球门里踢,最后以哪队进球多而获胜。其中双球门的踢法跟现代足球形式就十分接近了。
唐代足球最大的亮点,是女子足球的出现。可以说,世界上最早的女足就诞生在我国唐代。
唐代小说集《剧谈录》中还写着,“年可十六八”的姑娘穿着木屐接住军中少年踢“漏”的球,一脚“直高数丈”。
女足的诞生完全是为了迎合皇帝的喜好,当时唐宫中还会定期举行女子蹴鞠比赛,此刻看台上的第一球迷肯定就是皇帝本人了。
球场上是不设球门的,人数也可以随意定,可以二人对踢,叫“白打”;也可以多人对踢,叫“场户”。
除了对踢,也可以一个人单独踢,叫“打毬”,当然了这种观赏性较高,比赛的激烈程度就要低很多了。
蹴鞠这项运动后来经过阿拉伯商人传到欧洲地区,最终发展成为了现代的足球运动。在唐朝时,上至皇宫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喜爱蹴鞠。
唐敬宗李战就非常喜欢蹴鞠,被戏称为主业是踢足球,副业是当皇帝。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每天练球,甚至是挑灯夜战。
如果说这位皇帝将这些精力都放在治理朝政上,或许当时的唐朝会更加的辉煌繁荣一些吧。
后来宋代成了簇居最后的巅峰,甚至在北宋时期的画家苏汉臣都曾作画《宋太祖蹴鞠图》描绘的电视当时动态组赵匡胤与周围亲信玩耍的场景。
蹴鞠的流行也在我国造就了一批球星,武帝平日里也喜欢踢上几脚蹴鞠,还让文武百官们来写父赞颂自己。
曹操也是个踢球高手,至少是位超级球迷,他经常会组织士兵在作战之余,开展蹴鞠比赛。
其实最值得说起的便是宋朝最为出名的球星高俅了,高俅凭借着自己精湛的球技换取了当时宋徽宗的喜爱,甚至在每天都要陪伴在宋徽宗旁边一起踢球。
如果说我国古代的这些球星能够穿越来,我敢肯定中国足球现在肯定能称霸世界了吧。
所以有人就开玩笑说,罗纳尔多退役了,巴西足球十年没缓过来;巴乔退役了,意大利足球16年没缓过来;克鲁伊夫退役了,荷兰足球20年都没缓过来;马拉多纳退役了,阿根廷足球30年没缓过来;而高球退役了,中国足球一千多年都没缓过劲来呀。
可惜的是,古代的鞠在南宋灭亡之后就被蒙古人废除了,后来明清两代更看重的是骑射运动,马上运动,因此蹴鞠这项运动便逐渐的消失了。
不过好在蹴鞠当时传到了欧洲,被欧洲人逐渐发展成了现在的足球运动,并且成为了全球第一大运动,为世界掀起了一阵阵足球狂潮。
作为一项在漫长历史中不断发展的运动蹴鞠,承载了我国许多历史,同时也为现如今的足球带去了启蒙。
只可惜啊,现在的中国男足的成绩令人难以启齿,说起中国足球,那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啊!不多说了,看球去吧!哎,对了,现在世界杯激战正酣,全世界都为之疯狂,那么你最支持哪支球队呢?欢迎各位留言评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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