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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群众足球三级联赛暨校园足球U系列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9/11 3:39:2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群众足球三级联赛暨校园足球U系列联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快推进我市足球改革发展,根据全省群众足球三级联赛暨校园足球U系列联赛工作会议精神和《陕西省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群众足球。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即陕超、陕甲、陕乙三级联赛。陕乙联赛由各县区政府主办,县区体育部门和足协具体实施,镇办、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由组队参赛。陕甲联赛由市政府主办,市体育局和市足协具体实施,参赛队伍为各县区陕乙冠军队。陕甲联赛冠军队将代表商洛市参加由省政府主办的陕超联赛。陕乙、陕甲联赛实行赛会制,陕乙联赛每年4月-5月举行,陕甲联赛每年6月-7月举行。陕超联赛实行主客场制,每年8月-12月举行,陕超冠军代表陕西参加中国足协中冠联赛。

  (二)校园足球。校园足球联赛设小学(U12)男子组和女子组8人制比赛,初中(U15)男子组和女子组11人制比赛,高中(U18)男子组和女子组11人制比赛。联赛分为班级间联赛、校际间联赛、县区联赛、市级联赛四个阶段进行。班级间联赛由学校组织实施;校际间联赛、县区联赛由各县区政府主办,县区教育体育部门具体实施,各相关学校组队参赛;市级联赛由市政府主办,市教育局具体实施,市体育局协办,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冠军队参赛。市级联赛U15、U18冠军队代表商洛市参加由省政府主办的省级校园足球联赛。各级联赛均实行赛会制,班级间联赛、校际间联赛全年均可举行,县区联赛每年7月前举行,市级联赛每年7月中旬至10月举行。

  2019年,县区普遍建立起足球队伍,每县区至少建立6 支以上群众足球队伍和校园足球U系列队伍。全市各级群众足球队伍累计达到50支以上,校园足球U系列队伍60支以上。

  2020年以后的5年间,进一步壮大群众足球队伍,各级群众足球队伍累计达到80支以上。市、县区两级足球协会机构完善、人员固定、组织活跃,有条件的镇办、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足球协会;陕甲、陕乙联赛赛制稳定、队伍壮大,群众参与足球运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教学点)普遍成立校园足球队伍,广泛开展校内联赛及校际间友谊赛等竞赛交流活动,校园足球U系列联赛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快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做好群众足球和校园U系列足球队伍组建工作,每支群众足球队至少招聘1家赞助单位、1名专(兼)职教练员,U系列足球队要配备1名专(兼)职教练员,统筹组织开展集训,确保2019年各级赛事如期举行。2020年要在2019年的基础上,确保各项目足球队伍至少增加2支以上,逐步建立起稳定的足球队伍。各县区要及时将群众足球和U系列足球队伍组建情况,报市联赛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完善足球协会。尚未成立足球协会的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要尽快谋划安排,在2019年底前成立足球协会,确保协会具备体育类社会团体独立法人资格,发挥其在联赛中的组织协调等作用。已经成立足球协会的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协会的指导和管理,不断完善足协体制机制,要为足协提供培训、比赛场地等基本条件。

  (三)加快场地建设进度。各县区政府要将公共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财政预算,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力争到“十三五”末,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带有看台的标准足球场和1-2个非标准足球训练场地。在2019年底建成公共足球场的县区,要统筹安排好联赛场地。

  (四)强化赛事组织。要统筹做好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和校园U系列联赛的安排部署、综合保障等工作。严格执行《联赛竞赛规程》,强化裁判员的选派和监管,落实好招聘裁判员、教练员及竞赛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和薪酬。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联赛安全、有序运行。

  (五)加强人员培训。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和足协要加大足球教练员培养力度,加强足球裁判员队伍建设。要面向当地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足球爱好者等群体,定期举办教练员、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培训班,广泛开展足球理论、技战术、医疗康复、团队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为各级联赛顺利起步、健康开展提供技术、人员支持。市体育局、市足协要在每年3月-5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足球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确保各级联赛裁判员、教练员达到要求的等级资格。

  (六)做好赛事宣传。市、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足协要在做好联赛组织的同时,开展“最佳阵容”“最佳射手”等奖项评选活动,不断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广泛性。宣传部门要对各级联赛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定期公布联赛成绩及排名。市、县区广播电视台和相关网络平台要及时对联赛进行宣传报道,挖掘报道联赛背后的故事,不断扩大赛事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七)鼓励社会参与。各县区政府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调动社会力量支持群众足球、校园足球发展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足球俱乐部、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有利于足球运动发展的公益活动。要积极探索与专业赛事推广公司合作的模式,不断深化对赛事、球队、冠名、广告、衍生系列商品等资源的市场开发,促进与足球产业相关的文化体育消费提档升级,提升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和校园足球U系列联赛的运营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和校园足球U系列联赛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加快推进足球运动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各级联赛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制订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和校园足球U系列联赛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举措,建立宣传、团委、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卫健、体育、足协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联赛联席会议制度。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赛事经费。市、县区政府要落实办赛所需经费,保障赛事正常开展。对在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和校园足球U系列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球队,市、县区政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定资金奖励,补贴集训参赛费用。要探索建立多元化联赛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各级足球联赛。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府要及时总结联赛举办情况,按年度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年10月底前报市联赛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区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和校园足球U系列联赛开展情况及场地建设、人员培训、赛事组织、宣传推广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督查,并于每年11月底前分别向市政府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专题汇报。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分别负责群众足球三级联赛、校园足球U系列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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