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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接触的一般原则及特殊案例(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0/24 6:12:4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注:本文参考依据是国际篮联(FIBA)体系下所颁布的《篮球规则》 ,为了便于写作而简称《篮球规则》 。

  旧版《篮球规则》对圆柱体原则的描述,并没有细分防守队员和进攻队员,(更不用说无球进攻队员和有球进攻队员),大部分人在结合规则上下文(如后面提及的“建立合法防守位置”)和裁判法(如“执裁防守”)后会认为更倾向是对防守队员圆柱体的描述。

  在2020版《篮球规则》(2020年10月1日生效)中,对于圆柱体原则的描述新增了进攻队员的圆柱体(有球或无球)的规则定义,致力于规定防守方和进攻方的合法和非法位置。防守队员的圆柱体定义仍然保留。

  这意味着持球进攻队员应被允许在其圆柱体内有足够的空间完成正常的篮球动作,包括:传球,运球,投篮和旋转。其中国际篮联在规则变化解读课件中特意指出了四个动作:直角弯曲的前臂(合法的)、从高到低(或相反)做摆臂(合法的)、水平伸直的前臂(非法的)和水平从一侧到另一侧摆臂(非法的)。

  上图中,防守队员非法侵占了进攻队员的圆柱体(可以理解为防守队员骑在了进攻队员的腿上),妨碍了进攻队员做旋转动作。过去,可能会把这个接触吹成撞人(控制球队犯规);现在,应该宣判阻挡犯规!

  上图中,进攻队员摆臂试图扩大圆柱体,而防守队员始终把自己的位置和圆柱体清楚交代(对比图2上),这显然是一起控制球队犯规。相信大家结合篮球技术动作就能理解了。

  篮球是脚步需要不断移动的运动项目,这就意味着进攻队员和防守队员随时需要抢占球场上的某个位置并可能发生身体接触(阻挡,撞人还是正常接触)。在一瞬间去判断身体接触是否合理,以及由谁来为这起接触负责,是裁判员们的必修课。在《篮球规则》中,提及到如下概念:

  1、当一名防守队员面对对手,并且双脚着地时,他就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此时,圆柱体原则和垂直原则仍然适用。

  2、防守队员面对持球队员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须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接触。

  3、当防守队员能够做到: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并在随后的移动中保持静立、垂直跳起、侧移或后移(允许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不是朝向持球队员前移的),且接触发生在躯干上(但他不得伸展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这样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在这样的情况下,防守队员将被认为是已经先占据了接触地点,该接触是由持球队员造成并负责。此时,如果发生犯规,必然是撞人(控制球队犯规)。反之,则是防守队员的阻挡犯规。

  现在,当野球场的砖家们告诉你,进攻犯规必须要站稳时,你该知道如何回应了吧~

  作为一名裁判员,心里如果没有建立规则的相关体系,能够把赛场瞬间发生的片段进行归类(违例?犯规?特殊情况?可纠正失误?...),运用规则进行处理,甚至抛弃规则,随民间野球大流进行和稀泥处理,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弃本逐末的做法。通读规则,掌握规则,提炼规则是走向更高执裁层次的正道:

  我们大部分人毕竟是基层裁判员,没有硬性要求需要背诵规则条文来通过考试,但是起码要知道规则每一个章节所提及内容,这样就算临时抱佛脚也不会找不着北。而不时重温规则(如三个月,半年等),你一定会因为自己的阅历而对规则里的某段话有着新的理解。反复阅读规则后,甚至有可能把规则的一段话提炼简化。如规则中对于建立最初合法防守位置的一段描述“合法的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伸展到他(圆柱体)的上方。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在假想的圆柱体内使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通过提炼就可以理解为圆柱体原则和垂直原则仍然适用。

  再详细的文章,也详细不过规则,成文的出发点是抛(ying)砖(fu)引(cui)玉(gao)。奈何作者水平有限,成文时间匆匆。本文难免有错漏,欢迎各位批评指正,并以2020版《篮球规则》(2020年10月1日生效)及规则解释为准。

  下一期文章我们将一起来探讨垂直原则、腾空队员及A点到B点的接触,也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转发和关注,回见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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