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非法还是合法,代孕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充满争议的“行当”。保守者眼中,生育事关情感、血脉、家族;但面对生育困难的家庭,代孕又瞬间变成一种“慈善”。对于任何国家和民族,代孕都是一道难解的题。
世界上已经有不少国家将代孕视为合法,在那些代孕还属于非法的国家,代孕的需求同样一直在增加,地下的代孕交易日渐繁荣。
生育后代是人的本能需要,对于存在生育困难的人群来说,代孕服务合情合理。但是,对于提供代孕服务的一方来说,情感的煎熬和生理的损耗,同样是人性中不能承受之重。
印度,世界上代孕产业最为兴盛的国家之一,街头就能看见代孕机构的广告。一对美国夫妇如果到印度寻求代孕服务,他们花的钱只有在美国本地找代孕的四分之一。“出租肚皮”的代孕妈妈,大多是贫困妇女,代孕被看作摆脱经济压力和为家庭做出贡献的方式。
在一则美国电视台的新闻画面中,代孕妈妈们神色平淡,似乎代孕只是一项与按摩差不多的服务行业。不过,事实并非如此。
一部关于印度代孕产业的纪录片描述,代孕妈妈通过剖宫产诞下孩子后,孩子被立即抱走,不让代孕妈妈看一眼。按照代孕机构的说法,这样做是最大限度地避免代孕妈妈对孩子产生感情,减少对代孕妈妈的伤害。不过,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能理解,让母亲对孕育的生命毫无牵挂,几乎是不可能的。
生育是一件裹挟着情感的事,代孕这项产业背后,必定充满着代孕妈妈的情感纠结和社会的伦理争议。
“代孕”在印度成为线年。来自旁遮普邦的尼玛拉·德维为了赚钱给残疾的丈夫进行治疗,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愿意“出租子宫”,引发社会热议,“代孕”也由此为人熟知。
2002年起,商业代孕在印度成为合法行为——与法国、瑞士、德国等明令禁止代孕行为的大部分欧洲国家相比,印度的法律绿灯催生了一个新兴产业——越来越多的印度年轻人加入这一行业来赚钱,医院刊登广告招募代孕者;而西方、东亚国家的大量不孕夫妇也为价格优势所吸引,前来圆求子梦,发展到近几年,以代孕为目的的旅游产业越发红火起来。
印度德里北部一条繁华的街道上有一幢大厦,其外墙贴满母亲用心照顾婴儿的宣传照片,那里就是代孕安排公司怀扎斯的大本营。怀扎斯是印度首家代孕安排公司,提供一站式“婴儿工厂”服务,客人主要是富裕家庭,多来自西方国家。去年有两千名代孕婴儿在印度诞生,英国成为代孕服务的主要客源地(占总客源的一半)。
目前印度有100家以上的代孕机构,它们大多数都位于孟买、新德里以及加尔各答等大城市,代孕机构长期招聘当地年轻女性为外国人代孕生子。
据《印度时报》报道,印度的阿南德原是古吉拉特邦的一个普通小镇,那里的人世代以种庄稼和养奶牛为生。如今它却成了IT城市班加罗尔那样的“外包中心”,只不过“外包”的是年轻母亲们的肚皮。
阿南德地区已形成了年轻女性为外国夫妇代孕的专门基地。仅在过去1年里,便有18名代孕妈妈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生下别人的孩子,而今年的数量可能还会更多。
很多年轻的代孕母亲承认,她们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就是赚钱。虽然代孕产业在印度蒸蒸日上,但事实上由于印度民风保守,代孕这种挣钱方式仍与社会传统观念格格不入。很多代孕妈妈怀孕期间会搬到其他地方居住,或者干脆躲起来,直到孩子出世后才回到家乡。有些已经结婚的妇女冒着被丈夫赶出家门的风险做着代孕的生意。
除了代孕的费用较低,欧美客人热衷印度妈妈代孕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后者通常都愿意放弃自己对孩子的所有法律权益。
印度官方估计,代孕行业现在每年可以给印度带来大约120亿美元的产值,这个数字还不包括那些地下的非法交易。可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整个代孕市场也面临着失控的风险,比如这些贫穷的代孕妈妈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同时很多客户在付出代孕费用的同时,又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为了改变这个现状,印度一些职能部门也开始着手相关法律草案的制定。
意大利是欧洲人口出生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为了刺激国民生养,政府规定对生养第二胎的家庭给予经济补贴。不过,对不少自身存在生育障碍的意大利夫妇来说,一项法律却阻碍了他们的梦想。
2004年,意大利出台一个新法律,规定人工受孕只适用于“稳定的夫妻”,即要禁止捐献精子和代孕,甚至有关方面的研究也被禁止。如果有医生进行克隆人试验,会受到法律制裁,最高可判20年监禁,并将处以66.9万英镑的罚款。而实施非法人工受孕手术的医生将被暂停行医资格,还要交纳26.76万英镑的罚金。
这对那些需要经过人工受孕才能生养孩子的夫妇来说不啻是当头一棒。按照新法律,一对夫妇一次只能用试管制造3个胚胎,而且这3个胚胎必须一次性地被植入女方子宫,不得冷冻保存。医学专家介绍,这种新规定将使培育试管婴儿的成功率从以前的30%降到8%。
有意思的是,新法律的出台也掀起了意大利医生争相出国发展的高潮。不少医生跃跃欲试地要在意大利邻国比如斯洛文尼亚开办诊所,以便与本国求治者在意大利境外“会合”,收费标准还能比意大利国内低20%。
在日本,通过捐精的方式进行人工生殖是被允许的,但禁止卵子捐赠。2008年,日本学术会议机构做出原则上希望法律禁止代孕的提议,不过因为日本一直没有出台有关禁止代孕的法律,所以日本妇产科学会只能希望医生对此进行自我约束,一些妇产科医生根据自己的理论实施代孕手术,同时还有一些母亲到海外实施代孕。
日本女演员向井亚纪因患宫颈癌失去生育能力,2003年通过美国代孕母亲得到一对双胞胎,但当时日本政府称向井亚纪不能以双胞胎的生母身份登记。为此,向井亚纪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自己为孩子法律上的母亲,日本最高法院却驳回了向井的请求。
审判长就判决理由做出首个判例解释称,“按民法解释,代孕诞生的孩子的母亲应该是生育孩子的女性,而不是提供卵子的女性”,不承认向井是法律意义上的母亲。
由于本国禁止代孕,所以近年来不少日本的不孕女性就跑到韩国借腹生子。2006年,韩国《朝鲜日报》称,韩国一名大国家党议员公开的资料显示,当年9月韩国国内大型门户网站登记的借腹生子社区有13个,有关广告65件,成员2295名。该议员说:“对借腹生子的管制如此一片空白,日本人到韩国‘借腹生子’现象逐渐增多,唯恐成为日本的‘子宫殖民地’。”
不管是母亲“亲自怀孕”的辅助生殖还是借腹代孕,精子都是必需的“材料”。精子库在世界各国快速发展,“捐精”也变成可以公开谈论的话题。
今年,印度宝莱坞突破了保守社会的传统禁忌,用轻松浪漫的方式在银幕上谈起了“捐精”和“不孕”的线岁的维奇本是失业穷小子,家里老娘嫌弃,隔壁姑娘不爱,无意中,他因为优秀的家族基因而走了运——维奇是纯种雅利安人后代,他的爷爷有19个孩子,其中4对是双胞胎,最小孩子甚至是老爷子在78岁时候生的。如此具有活力的精子提供者,查达志在必得。
在医生的百般说服下,维奇当起了精子捐献者。起先他也有道德上的顾虑,但每一次的小瓶装“贡献”确实大大改善了他的生活水平,现钞、电视机、智能手机、豪车、别墅等接连而来;另一方面,极高的受孕成功率让查达和求子的夫妇们欣喜不已,连国外客户也慕名求助。
维奇靠捐精发了财,却是发闷财。自从被隔壁姑娘鄙夷地甩过一个大嘴巴,他从不跟别人说自己是捐精者,对新婚的妻子也瞒着。在家人朋友眼里,用精子换钱是肮脏勾当,无法理解和接受。直到维奇的妻子也尝到了因输卵管堵塞而无法生育的苦涩,再看到通过维奇捐精而诞下的53个孩子,她终于对丈夫的行为有了新的理解。
在多数西方国家,精子库已经运作了几十年,人们对捐精和接受别人的精子都处之泰然:北欧小国丹麦人口仅约550万,却是世界上的精子“出口”大国,其精子库的精子85%外销到60国的400家诊所。
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人们可看到一种造型特别的自行车——长2.9米的车身被设计成一个大大的精子模样,这就是丹麦克瑞奥斯(Nordisk Cryobank)精子银行的“精子自行车”。这种车子不仅仅是交通工具,还是一个量身定做的冷却系统——精子型车身实际上是一个“小冷库”,里面可以短时储藏精子,克瑞奥斯的员工骑着这辆流动广告车穿行闹市,将精子样本运输到哥本哈根附近的生育诊所。
美剧《生活大爆炸》的第一集开头,高智商的物理科学家谢尔顿和莱纳德就为自己刚刚捐出去的精子自鸣得意不已。在美国,一些州对捐献精子者在半年捐精期内,提供800美元—1000美元的补偿;而对捐赠卵子的志愿者补偿可高达3000美元—5000美元。如果捐献者拥有博士学位,或是医生、律师、在读医学和法律专业学生,酬金还会更高,因为消费者对这几种人特别青睐。
美国的精子产业也很发达,早在1964年就率先成立了精子库,1980年出台第一版人工授精指南,至今已修订了若干次。目前全世界五大精子银行有四个设在美国,2005年时,ABC电视台报道称美国前4家精子银行占领了全球精子贸易量的65%,大笔订单进军欧洲、亚洲和中东等海外市场,总金额高达5000万美元到1亿美元。精子交易构成了经济的一个增长部分,乃为数不多获得贸易盈余的行业。
同样地,英国精子库也很讲究“品位”——伦敦精子库将在捐精者名册中公布捐精者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乃至时尚品位等信息。每位捐献者都在手册内附有一份书面声明,上面有捐献缘由及工作人员对他的评价。比如,一位捐献者被门诊医生描述为“讲话温柔、性格内敛、善于思考”,给人“整洁、无拘无束的感觉”;另一位捐献者则被描述为,“个人主义、行为古怪、有艺术天赋”,长相独特,像“摇滚巨星”,但生活方式和自信心方面一点都不像。一般,1个捐精者不能生超过10个孩子。
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不认可捐精(卵)者与受捐赠所生孩子之间有联系,因此,捐赠者无需承担养育这个孩子的责任,他(她)以后也不应该介入这个孩子的生活。美国的捐精者必须签署一个弃权协议,承诺:本人没有成为未来孩子合法父亲的意图和愿望,完全放弃因捐献导致的任何父亲权利。无论接受本人精子的已婚或者未婚女性为何州居民,本人都同意放弃以上权利。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如美国伊利诺伊州有法律规定,在不孕夫妇难以接受人工助孕的情况下,只能由捐精者与该妇女发生性关系来完成受孕,此时捐精者必须承担对所出生孩子的法律责任。另外,美国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认为,利用捐献的精子通过人工授精出生的孩子在年满18岁时,有权了解自己的身世,知道捐精者是谁。
2005年,英国的精子卵子捐赠制度发生了重大的改革。英国卫生部规定,凡是从当年4月1日以后凭借人工授精或授卵怀孕而出生的孩子,当他们长到18岁时,都有权知道他们的精子或卵子捐赠者的身份,换句话说,他们届时可以知道自己的血缘父亲或母亲。
这个巨变告别了1985年以来英国一直坚持的保护捐赠者个人隐私的惯例,即借助捐赠者精子或卵子授孕、1990年以后出生的孩子等长大成人后至多只能知道捐赠者的一点表皮的情况,比如眼睛的颜色、发色、身高和医疗史等。英国媒体认为精子、卵子捐赠者无秘可保是祸还是福仍需要时间来作出答复。
作为20多年前英国首批捐精者之一,约翰·基尔比表示赞同这一新的法律。他当时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回复媒体采访说,“我一直私底下希望任何借助我捐赠的精子受孕出生的人能够了解我的详细情况”,“随着岁月流逝,我越发强烈地感觉到我不想再隐姓埋名了。最令我激动不已的是见到用我捐赠的精子而受孕出生的孩子,并与他们一同分享我的背景。”
也有反对该法的男子担心,也许某一天,他们不知道存在的下一代会莫名找上门来,让他们不知所措,虽然捐赠者无需为这些孩子承担经济或者法律责任。
由于担心捐赠者的健康和安全问题,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禁止同性恋捐精,除非他们恢复单身5年以上。1985年,也有同样的法规禁止同性恋献血。尽管男同之间HIV传播率很高,但是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并没有解决HIV在异性恋中传播率也高的事实。因而这引发外界讨论,禁止同性恋捐精究竟是出于安全考虑还是对同性恋的歧视?
另外,精子贸易的繁荣也滋生了许多复杂的法律与医疗问题。一位相隔千万里的、生物学上的继承人能否申请继承捐赠者父亲的遗产?如果国外的客人不满意他们买到的“产品”,比如生下来的小孩有遗传病,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投诉?这可是不能退货的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