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根宝卖掉了西班牙俱乐部,限制境外投资体育俱乐部对中国足球还有哪些影响?
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将限制体育俱乐部的境外投资。对于近年来中国资本纷纷收购海外俱乐部的过热不理性现象,国家也从政策层面进一步出手干预。
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说明将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对于近年来中国资本纷纷收购海外俱乐部的过热不理性现象,国家也从政策层面进一步出手干预。
近年来,在发展体育产业的大背景下,中国资本纷纷对海外的足球俱乐部青睐有加,已经出现非理性的对外投资倾向。哪怕是常年处于亏损状态的足球俱乐部,中国投资者掏起钱来也是十分豪爽 。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至今,至少有15家海外足球俱乐部的股权被中国资本收购,总耗费资金超过150亿元人民币,涉及英格兰、西班牙、法国、荷兰、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7月,合力万盛国际体育发展公司以800万欧元的价格购买了荷兰海牙俱乐部100%股权。2015年9月,万达以4500万欧元的价格购买了马德里竞技20%的股权。而发生海外体育并购案异常火热的时间段出现在2016年,从1月至8月共有10宗入股或收购宣告,其中手笔最大的是中欧体育投资管理长兴有限公司以5.2亿欧元的价格购买了意大利AC米兰俱乐部99.93%的股权;其次是苏宁以2.7亿欧元的价格购买了国际米兰70%的股权。
据熟悉体育产业的人士介绍,海外足球俱乐部很少有经营状况良好的,且大多数都处于亏损状态,甚至濒临倒闭。以逐利为目的的资本,为何愿意做赔本的买卖?有市场人士质疑,这种俱乐部连欧洲人自己都经营不好,一个外来企业如何经营得好呢?更何况很多中国资本并非来自足球行业。投资是需要回报的,大手笔购买处于亏损状态的海外足球俱乐部,打破了资本逐利的本性,其投资动机值得怀疑。此前,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年年会”上曾指出,去年一年中国企业在海外收购了很多足球俱乐部,其中不乏在直接投资的包装下转移资产。
国内资本的异动已经引发监管部门的警惕,从去年年底开始,商务部、发改委、外汇管理局、央行多部门开始严格监管海外投资热,要求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转移出境业务须获得特别批准。今年3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两会”发布会上表示,对外投资其中不乏有一部分过热的情绪,以及与我国对外投资的产业政策要求不符合,比如投资一些体育、娱乐、俱乐部,对中国也没有太大的好处,同时在外面还引起了一些抱怨。因此,进行一定程度的政策指导是有必要的,也是有成效的。
在国务院《通知》出台前,中国足球教父徐根宝就以大局出发,出售一年半前收购的西班牙洛尔卡足球俱乐部。
2015年,满怀对青训的一腔热情,徐根宝拿出自己将东亚俱乐部转手给上港之后的“辛苦钱”,再度投向他钟爱一生的足球产业,独立出资收购当时仍是西乙B联赛的洛尔卡足球俱乐部,他看中的是这家俱乐部旗下一个拥有1200名学员的足校,准备打造一座类似“拉玛西亚”的足球基地,在欧洲足球的核心地区再造“崇明根宝模式”,以此圆他培养世界级球星之梦。
徐根宝认为,很多国内企业去接洽收购国外足球资源基本上属于商业行为,冠名赞助多过学习进步,他的目标是把球队带到西乙A,为年轻球员提供更高的锻炼平台。徐根宝的想法是通过足球基地与俱乐部平台二者的有效结合,培养球星,形成足球产业。
球队成绩在徐根宝的亲自执教下稳中有升,刚结束的赛季洛尔卡更是杀出一条“血路”从西乙B升级西乙联赛。升级后洛尔卡的影响力和市场进一步扩大,但对徐根宝而言,球队的支出也会大大增加,这让他有些犹豫。此外,俱乐部的负债率很高,一直没得到有效改善,这也让他最终决定将球队转让给西班牙的一家投资集团。据西班牙媒体透露,徐根宝当初的收购价在130万欧元,现在因为洛尔卡的升级,转手俱乐部的价格高达1000万欧。
徐根宝经营一家小球会尚且有如此大的财政压力,那些高级别联赛的外国足球俱乐部,不但收购时需要拿出大笔外汇,收购后,单单足球明星们动辄数千万元乃至超亿元的转会费就会让外汇流出。
对于房地产、酒店、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海外投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认为,从历史经验看,那些企业也许能从国外挣到钱,但基本不会回流国内,即使能回流,这种行业利润回报也不是很高,甚至反过来可能会影响到国内的金融稳定。
中超也是一项开支巨大的产业,外援的天价转会费和天价薪水都造成了资本外流的巨大压力。国务院《通知》将成为风向标,进一步引导中超理性引援。
有资深足球业内士人透露,一些国内的俱乐部为了避开国内的外汇管制,在给外援支付薪水时,经常会先把钱打到球员所在国从商的中国企业户头,再由这些企业转移支付给球员。而像有的省份,以前一年往外流的外汇不多,但是在成立中超足球俱乐部、并且大手笔收购国外球员之后,单个俱乐部就能用掉该省接近八成的外汇额度。
为限制职业足球俱乐部追求短期成绩、高价引援,今年6月中国足协公布新政:从这个夏季转会窗开始,凡是内援引入超过2000万人民币、外援引入超过4500万人民币的俱乐部,需缴纳100%的引援调节费用,该项费用将用于俱乐部青训和在华推广足球项目。
谁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俱乐部通过球员交换、短期租借、自我买断等方式规避了引援调节费用,让“引援税”成为空谈。这样的小聪明玩得了一时,玩不了一世。俱乐部长期健康的发展,不是靠拆东墙补西墙式解决一两个人的引援可以解决,对于新政产生的漏洞,相信中国足协也不会坐视不管。
此外,在外援薪水的支付方式上,按照中国国内目前的税制,需要缴纳近45%的所得税。有识人士指出,是否有企业采取阴阳合同、海外分公司支付等多种形式来躲避中国国内税务系统?
今年初中国足协公布的“18条”新政中的第十三条提到,打击职业俱乐部支付签字费、签订阴阳合同等违规违法的行为。对于扰乱正常转会秩序、签订阴阳合同的俱乐部、球员、球员代理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注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对此,中国足协是否拿得出有效的监管的手段,痛下杀手,也是外界拭目以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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