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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坛四大黑哨操控比赛大胆敛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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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20 17:50:53 | 【字体:小 大】 |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子:有正就有邪、有黑就有白,事物都会存在对立的一面。在足球场上位毫不例外,尽管说足协大力整治足球环境,但是不可能斩草除根,腐败、假球、默契球等黑幕一直在上演,在过去的中国足坛里,有令你记忆犹新的黑哨吗?今天小编带你一起捋一捋。
中国有四大黑哨,指的指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曾经就在中国足坛里明目张胆的吹黑哨。陆俊利用执裁职务之便,先后6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1万元。此外,他还操纵了广州松日队以2-3的比分负于天津泰达队,令沈阳海狮队保级成功的比赛。赛后,陆俊分得赃款10万元,涉案金额共计81万元。陆俊对此均供认不讳。
最终陆俊被判罚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人民币,非法所得全部上缴。
周伟新,2001年至2005年间利用执裁职务之便,先后8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2009年,周伟新为谋取赌球营利及提高长沙金德俱乐部在当年中超联赛的比赛成绩等不正当利益,还对黄俊杰、何志彪、赵亮、陈红辉等四名足球裁判员行贿八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0万元。 他最终被判处以3年有期徒刑;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以1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3年零6个月。
黄俊杰,2005年至2009年间,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先后21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
万大雪, 2003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万大雪利用执裁甲A、中超、全运会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和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4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希望中国足坛今后不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把精力放在发展足球上,而不是贪污腐败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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