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足联筹备组将于2023年4月至12月组织多项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梯队赛事。
为确保赛事顺利举办,同时更好地利用各地足球设施,现征集赛事承办地。相关赛事承办要求如下:
2.接待6支球队的赛区应至少提供3块正式比赛场地和1块备用比赛场地;接待8支球队的赛区至少提供4块正式比赛场地和1块备用比赛场地。
5.承办赛区至少有一块比赛场地配备有3000人以上看台,并符合观众入场的相关要求。
6.最好至少有一块比赛场地配备灯光,具备晚场比赛条件,并达到电视转播要求。
1.接待6支球队的赛区训练场数量至少为3块,接待8支球队的赛区训练场数量至少为4块。训练场地应相对集中。
1.原则上,承办赛区应提供竞赛官员和球队各一家酒店;如安排竞赛官员与球队入驻同一酒店,则居住区域需要有明显的空间及动线.酒店距离训练、比赛场地车程均在20分钟以内。
(2)至少可为每队提供15个标准间、5个单人间和1间医疗室(或装备存放室)。
(4)应免费提供2间可容纳30人以上的会议室为球队使用,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大白板、双色白板笔等设施,提供至少30人使用的桌椅(按教室方式排列)。
(2)中足联筹备组官员、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和裁判监督为单人间,裁判员等为双人标准间。
(4)应免费提供1间可容纳20人以上的会议室为竞赛官员使用,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大白板、双色白板笔等设施,提供至少20人使用的桌椅(按教室方式排列)。
1.须提供大型客车和货车为各球队抵离赛区及训练、比赛期间使用,抵离赛区费用由球队承担。
3.须提供专用工作车在竞赛日为竞赛官员使用,满足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和裁判组不同时间抵达赛场的需求。
4.须提供两辆备用工作车,分别在球队和竞赛官员驻地,为临时医疗服务和紧急工作需要使用。
2.比赛场地和训练场地均应提供医疗服务,并配备救护车。每场比赛救护车不少于2辆。
4.应为参赛球队提供足够数量的训练和比赛用矿泉水(配备标准:每人每天总量不少于3升)和冰块。
5.应在比赛场地设立竞赛办公室,供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日常办公使用,并配备电脑(至少2台)、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网络及必要的茶点。设置球员及裁判员休息室、兴奋剂检测室等必要功能房。
承办赛区须完成每场比赛的技术录像工作(用于仲裁),配备摄像机(2台)、移动U盘或硬盘等设备。
1.承办赛区应为比赛提供足够数量的安保人员。无观众的比赛,每场比赛安保人员不少于4人;有观众的比赛,需有明确的安保方案。
2.赛场应配备救护车至少2辆,并配备相关医务人员及AED除颤仪等急救设备,救护车应于赛前60分钟抵达赛场,至赛后球队离开比赛场地后离开。
2.承办赛区应确定新闻负责人,负责赛事的相关宣传工作,并在本地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赛事。
3.承办赛区应组织1-2名专业摄影人员拍摄每场比赛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图片。拍摄的数码图片应按要求整理后报中足联筹备组备存。
4.承办赛区应在网络、用电、设施设备等方面支持赛事电视转播工作,特别是开放观众和在全国性电视台播出的比赛场次。
(一)中足联筹备组拥有赛事全部的市场开发权益、电视转播和新闻宣传报道权以及与比赛相关的权益,并有权转让和授权给承办赛区或其他单位。
(二)赛场应设置标准足球场地广告板(每块规格为高1米、长6米),数量至少为6块,其中包含:比赛名称1块(使用2块标准版长度)、中足联筹备组广告板4块等。(三)承办赛区应配合中足联筹备组及其赞助商的相关商务活动。
(一)中足联筹备组将根据赛事级别和规模提供一定的竞赛组织费,并与承办赛区签定承办协议。
(二)承办单位应负担比赛的组织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如下:1.竞赛组织、人员服务、场地租用、器材设施、安保、医务、接待及工作车辆租用等。
2.中国足协、中足联筹备组选派的竞赛官员、电视转播人员比赛工作期间的食宿。
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各级职业足球俱乐部、在中国足协或其会员协会注册的业余足球俱乐部、各类体育(足球)训练基地等均可提出申请。以会员协会名义提出申办的,需得到同级体育部门的同意,并出具相关文件;其他单位申办的,需得到所属中国足协会员协会、所在地设区市以上体育部门的同意,并出具相关文件。
中足联筹备组将根据申请材料择时对申办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比赛训练场地条件、接待保障条件、人员团队、气候交通等方面。考察合格后,逐步确认具体赛事承办地,并与承办单位签订赛事组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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