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要求,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特制定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1.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区域名单为准。
2.2022年招生计划90名,招生专业详见附件《云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分省招生计划参照各省(区、市)报名考生比例分配。各省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2.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申请手续。
3.上传材料:网报结束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须包含系统生成的所有页面),考生逐页签字。最后一页承诺书,考生须按模板要求,本人手工完整抄写承诺内容,并手写签名。完成后将申请表扫描或拍照,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方为完成报名申请手续。考生无需邮寄任何书面材料。
注:上传至系统的材料须保证完整、真实、清晰,承诺书未完整手工抄写并签名视为报名无效,如非考生本人抄写,视为报名材料造假。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信息错误或有虚假内容影响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同时在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凡我校合格考生,均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所在批次录取。
2.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2022年生源地一本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填报了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在相关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资格。
3.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区,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公布的对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我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须遵循“诚信”原则,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当年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已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学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及学位证。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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