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意见》支持农民合作社等发展加工流通。扶持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设烘储、直供直销等设施,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推进“粮食银行”健康发展,探索粮食产后统一烘干、贮藏、加工和销售的经营方式。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该模式主导是合作社,此模式特别适合产业单一的合作社,帮助合作社技术和品种引进或推广。通过“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可以提高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并且帮助合作社做强做大。
案例:横林镇是一个农业大镇,耕地面积8.2万亩,主要种植水稻和棉花。近两年,该镇依托农业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开展稻田综合种养新模式,成效初显。除了1万亩的虾稻连作基地,该镇还依托四海养殖专业合作社,规划稻鳅共生基地。四海合作社与农户合作推广稻鳅共生,由合作社免费向农户提供种子、技术和肥料,并出资对田块进行改造。产出的稻谷归群众所有,合作社回收泥鳅价格比市场价更高。
案例:长清永盛农机合作社目前托管土地3179亩,在为农民提供全程作业服务的同时还一次性回购种粮大户450亩小麦,让农民既能轻轻松松种地,安安心心收获,也能腾出剩余劳动力和时间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产业。
该合作社模式借助“物权”关系助力合作社的发展,帮助合作整合土地资源和发展资金。
案例:花荄镇太平村壮源贡呈种养合作社的试点中,积极探索“农户+村组+企业”共商模式,逐一理清物权关系。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物权合作社,农户将自己的空闲房屋、林地、塘堰等经村民小组登记后,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认定后,由组物权合作社按照“物权”的数量、资源的实际价值提出“物权合作社的总价值”按股份入股合作社,由农户、村组、合作社共商签字认可,理清物权关系。
壮源贡呈种养合作社也要按照协议对村组进行盈利分红,再由村组按认定价值支付农户红利。村民入股合作社,合作社分红于村民,不仅给合作社带来稳定的发展环境,也给村民带来可持续性收入,形成农业增效、农户增收的良性循环,由点及面,影响更多村组接纳、采用“物权合作社”的新模式。
该模式以“基地”为核心,合作社和农户都是围绕着如何做大基地,从而获得利益粉红的模式。
案例:广浩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实行“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合作社累计投入资金800多万元,建起了122亩的生产基地,建成食用菌专业调温大棚120余栋,拥有冷库、烘干房等配套设施,实现年产菌棒200万个,年产鲜蘑菇150万斤,产值达1200万元。
该合作社成功打造了集制种、智能化生产、加工、销售、培训、农作物废料综合利用为一体的产业链条,初步建成了“基地化种植、规模化推进、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化新型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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