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中国足协在12月17日的足球训练工作会议上特别提出,在今后的足球训练工作中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确保落实“三从一大”的原则。从2004年起,各甲级队的领队必须是中国党员。
为了加强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国足协将对原《中国足球协会俱乐部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教练员管理条例》和《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管理条例》进行重新修订。新的《条例》中将明确规定各职业队必须设立专职领队职务和领队思想政治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充分发挥领队对队伍政治水平和训练水平的作用。
中国足协规定,从2004年起,各甲级队的领队将必须是中国党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否则不予报名参加联赛。中国足协今后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次中超队和甲级队领队培训班,不断提高领队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孟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