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湖南足球事业改革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7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创新驱动作为足球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发挥足球运动在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省足球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强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业政策规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鼓励制度创新、管理创新。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整合体育资源,营造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激发广大群众参与足球运动热情,以普及足球运动、发展足球健身休闲为重点,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的足球运动需求。
1.近期目标(2019—2021年)。建立新型足球管理体制,完善足球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健全足球竞赛制度,增加足球场地设施,不断满足群众对足球运动的需求,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
2.中期目标(2022—2035年)。足球运动相关法规健全完善,管理体制科学顺畅,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更加健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校园足球、业余足球体系有效运行,足球人口基础雄厚。
3.远期目标(2036—2050年)。实现足球事业全面发展,各类人才基础雄厚,足球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本省业余足球联赛组织和竞赛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职业俱乐部队伍竞争力显著提升。
(一)调整改革湖南省足球协会。湖南省足球协会是代表湖南省参加中国足球协会的唯一合法机构,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省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发展完善地方赛事体系。坚持党对足球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足球协会党的组织机构。湖南省足球协会领导机构的组成应当体现广泛代表性和专业性,由省体育局代表、各市州足球协会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组成。尽快完善湖南省足球协会内部管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健全完善专项委员会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专业人士作用,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组织完备、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
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各地中小学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对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中小学重点扶持,做好全国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其中开展女子足球的学校占一定比例。完善保险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构建班级、校(学区)级、县市区级、市州级和省级多级竞赛模式,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四级联赛体系。
强化师资培养管理。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幼儿和校园足球师资培训机制,实施校园足球教练专项培训计划,为退役运动员转岗成为体育教师或校园足球兼职教练创造条件。鼓励思想作风好、专业能力强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以及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志愿者担任校园足球兼职教师。加强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建设,培养更多的足球专业教师。积极培养校园足球裁判员,将校园足球竞赛体系与裁判员培养体系相结合,为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提供技术保障。
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完善竞赛结构,扩大竞赛规模,增加竞赛种类,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
提升赛事运营能力。促进足球赛事产品开发,深入推进赛事运营改革试点,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等渠道,在广告招商、赛事传播等方面提高赛事运营效益。提升足球赛事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赛事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
积极承办重大赛事。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办国际赛事。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好年度赛事。
推动足球运动普及。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和社区因地制宜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通过举办各级各类品牌赛事,为市民广泛参与社会足球搭建平台。遵循女子足球运动规律,促进女子足球事业发展。
加强足球技术人才培训。制定湖南省足球技术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大足球教练员培养力度,加强足球裁判员队伍建设,实现各级各类培训的标准化、制度化和规模化。力争到2020年,本省注册各级各类足球教练员不少于2000人,裁判员不少于1120人,各级各类讲师达到40人,其中教练员讲师不少于10人、裁判员讲师不少于30人。支持退役足球运动员积极参与相关培训考核及认证,做好足球运动员退役后转岗就业工作。
加强足球管理人才培训。重点培养经营管理、营销推广、中介服务、文化创意等专业人才队伍。
完善青训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校园足球和足球青训体系资源共享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更为专业的足球青训中心或青训营。
扩大足球场地数量。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支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改建扩建足球场。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利用公园绿地、闲置地等建设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力争2035年底,本省新建或改建1至3座可容纳5万人左右的专业型足球场。
建设国家高水平和省市级足球训练基地。新建1个国家足球训练基地。引进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建立省级体育中心或国家级、省级训练基地建设。对足球场地建设予以政策扶持。对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
(一)加强对足球工作的领导。为持续推动足球改革发展,确保本方案落实,建立湖南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省体育局应当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省教育厅应当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各方面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足球改革发展。
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投入,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足球场建设的统筹和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推广青少年校园足球、培养高水平足球人才、建设足球场、打造特色品牌赛事、促进业余俱乐部健康发展等。
加速足球产业发展。通过打造赛事品牌、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探索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足球产业链,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不断加大对赛事、球队等的市场开发力度,大力开拓赛事运营、场馆运营、足球培训、足球经纪、足球保险、足球等相关服务市场。
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保障。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统筹规划足球活动场地,优先给予用地支持。对单独成宗、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新建足球场地设施项目用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足球场地设施的,可将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足球场地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足球场地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足球场地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严禁改变足球场地设施用地的土地用途,对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的依法查处。
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足球运动发展。加大体育公益金支持足球发展的力度,每年从省级体育公益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和足球公益活动。足球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足球领域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足球俱乐部和相关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企业和社会力量捐赠足球运动服装和器材装备,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足球场地设施的水、电、气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拓展足球领域金融服务新业务。同时探索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
(四)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足球行业作风建设。加强足球领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伍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忍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适应足球发展需要和行业特点,完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行业规范规则,打牢足球治理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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