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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残奥会项目介绍--七人足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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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9/2 23:38:09 | 【字体:小 大】 |
在七人制(脑瘫)足球比赛中,双方队员在规定的区域内,以攻破对方球门得分为目的而进行的同场攻防对抗。各队包括守门员在内共7个人在场上比赛,每队可以有5名替补队员,但每场只有3次换人机会。比赛中,进攻方目标是把球踢进对方球门得分,而防守方则是尽力阻止对方破门得分,只有守门员可以在规定的区域内用手触球。
比赛分上、下半场,共6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最终得分多的队伍为胜者,得分相同则为平局。在半决赛和决赛中,如果比赛在60分钟内未决出胜负,就要进行两个10分钟的加时赛;如果还决不出胜负,每队则派5名队员依次出场,进行点球决胜。
比赛场上如少于4人,则比赛就不能继续进行。每场比赛配有1名主裁判员,2名延边线跑动的助理裁判员,主裁判员可以出示红、黄牌。
虽然多数七人制(脑瘫)足球队员下肢与上身不协调,支配能力差,但是经过训练之后,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他们展示技战术发挥的主要因素。所以对于残疾人来说,七人制(脑瘫)足球是最为引人入胜的比赛项目之一。
七人制(脑瘫)足球比赛规则,除与国际足联颁布的七人制足球规则一致外,其特殊内容尚有:
(3)七人制(脑瘫)足球运动员因残疾程度,掷界外球时可以单手把球滚进场地,对方队员必须距发球点2米以外;但接球队员只能在球触地后控球。
七人制(脑瘫)足球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严格的要求。根据运动员残疾程度,参赛队员残疾程度应是CP5~CP8级别的残疾运动员。从1到8级,级别越大,残疾程度就越轻。CP5为对称或不对称的中度双下肢瘫,上肢和手的功能障碍较轻;CP6为以运动功能失调为主的脑瘫运动员所设,往往是以上肢控制力受影响为主,双下肢功能一般较好;CP7为能独立行走的偏瘫运动员;CP8为功能障碍小的偏瘫和双肢瘫,或轻微的手足徐动。
在比赛中,每队必须保证至少有1名CP5或CP6级别的运动员打完整场,否则该队只可以有6名运动员参加。而且每队不能同时有3名CP8级的运动员在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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