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足球项目高中阶段入选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营、全国总营最佳阵容的考生也可报考。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9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三)各省(区、市)如对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有单独要求的,考生须获得生源省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资格认定。
(三)招生计划:总计划75人(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学校可对各项目计划予以调整)。
(四)招生专业:经济学、新闻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法学、体育教育、休闲体育。
学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的需要及考生的运动水平和文化课成绩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并在以上专业范围内安排专业。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报专业要符合我校选考科目的要求。
(一)所有项目考生须于2023年3月6日—3月10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 ) 网上报名。其中足球、乒乓球、田径项目为全国统测,报考考生同时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专业考试注册、报名、缴费(不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平台”缴费),报名时必须选择贵州大学志愿。篮球项目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报名平台”(网址同上)报名时缴费。
(二)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
1.《贵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核对申请表信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中学公章、教练员签字加盖中学公章(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4.竞赛秩序册(封面及与本人相关页面,须加盖就读学校或赛事主办部门公章)或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营员证书;
5.高中阶段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或成绩册(封面及与本人相关的页面,须加盖就读学校或赛事主办部门公章)或成绩证明或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最佳阵容名单;
6.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7.以集体项目获奖名次报名者应提供由组委会或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的《贵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
8.资格材料跨省说明(在户籍地、学籍地以外省份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和非全国性比赛成绩的考生须提供此项材料说明跨省原因,并由主教练签字和所在学校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因考生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材料、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仅有一级(或健将级)证书的考生只能按照一级报考并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仅有二级证书的考生只能按照二级报考并须参加生源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同时持有一级(或健将级)证书和二级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确认好自身所报考等级及参加的文化考试类型,可以选择按照一级报考并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单考,也可以选择按照二级报考并须参加生源地招考部门组织的高考统考,但不得兼报,报名后不得变更报考级别。考生须提交与本人报考等级相符的报名材料,学校将按照考生报考且审核通过的等级结合其专项测试成绩给出本等级对应的测试结论(即按照一级报考的考生不能按照二级给定结论和录取)。
(四)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所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足球项目须为11人制)。
(五)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网报资料进行测试资格初审,获得参加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拟于2022年3月24日前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公示。请考生自行查看,我校不另行通知。
(六)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获取报名号和考生号。高考改革省(区、市)考生需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七)乒乓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中国乒乓球超级俱乐部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以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运会的运动员报名;篮球项目不接受已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报名;足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甲级联赛、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以及2022、2023年度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报名,注册球员名单以中国足协信息化系统平台数据为准。
(一)足球、乒乓球、田径项目专项测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相关通知。
报到及测试时间为暂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网站。
2.参加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贵州大学测试现场报到,并进行资格核验。
3.资格核验须提交材料:(1)《贵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原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高中阶段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或成绩册、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或赛事主办部门公章);(5)竞赛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或赛事主办部门公章);(6)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7)准考证(在阳光高考报名系统打印);(8)《贵州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原件;(9)资格材料跨省说明原件(在户籍地、学籍地以外省份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和非全国性比赛成绩的考生须提供此项材料说明跨省原因,并由主教练签字和所在学校加盖公章)。
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有效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核验报考资料时必须提供保险单据原件进行验证(保险单上应当载有被保险人的姓名,且被保险人必须是考生本人),并提交保险单据复印件。未提交符合要求的保险单者不得参加测试。
6.考生在资格核验时,我校将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核验考生运动员等级证书,部分正在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事前将此系统中显示的本人证书编号页面截图打印并请证书办理审核部门盖章,将此盖章原件交与学校留存核验。
7.通过资格核验者方可进行现场照片采集,在准考证上盖章。考生还须签订《贵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反兴奋剂与运动风险安全防范承诺书》,拒不签订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8.专项测试要求按照体育总局制订的《【2023版】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
(一)按照一级运动员等级报考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须选择报考我校。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学校无法获得考生单招文化课统考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按照二级运动员等级报考的考生,按生源省份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高考统考。
足球、篮球、乒乓球项目:按照一级报考的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75分,测试结论为“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按照二级报考的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70分,测试结论为“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且具有培养前途”,70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60分,测试结论为“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
田径项目:按照一级报考的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90分,测试结论为“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按照二级报考的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75分,测试结论为“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且具有培养前途”,75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70分,测试结论为“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
1.体育专项测试结论为“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且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单考成绩合格(学校划定的合格线),此类考生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分男女从高到低排序,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的20%划定拟录取人员范围并公示、上报。公示范围内的合格考生报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定后予以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结论为“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且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分男女从高到低排序,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的30%划定拟录取人员范围并公示、上报。公示范围内的合格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定,高考统考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投档给学校审录。
体育专项测试结论为“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且具有培养前途”,但受计划比例限制未获得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分男女从高到低排序,学校可在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0%的比例之内划定拟录取人员范围并公示、上报。公示范围内的合格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高考统考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投档给学校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二本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田径项目若按上述规则和每个小项不超1人原则划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后仍然剩余上报名额,则将剩余合格考生再按测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继续按每小项不超1人划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田径不同小项同分考生,学校将按照高水平运动队建队需要按以下顺序,排在前面小项的考生优先排名:铅球,标枪,铁饼,跳高,三级跳远,跳远,10000m,5000m,3000m障碍,1500m,800m,10000m竞走,5000m竞走,110m栏(男),100m栏(女),400m栏,100m,200m,400m。
(三)“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和“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且确有培养前途”的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须在学校公示名单前与学校签订拟录取协议书,拒绝签订协议书者视为自行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时不予公布。
(一)学校将加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测试合格名单,实行三级公示,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备案,未经教育部公示备案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按《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贵大发【2017】146号)要求和有关方案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足球、乒乓球项目考生的资格核验工作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进行,若在核验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篮球项目校测报名考试费:280元/每生。学费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二)本简章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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