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在卡塔尔多哈足球训练中心,有一群来自中国的孩子们和卡塔尔的小朋友一起,他们身着中国传统蹴鞠服饰,在中国临淄蹴鞠队第七代传承人李伟鹏的带领下,共同尝试和体验蹴鞠和感受蹴鞠与现代足球的异同。
这是一场“探访足球起源文化之旅”对外交流推广活动,活动现场还陈列着蹴鞠文化主题图片展,介绍蹴鞠的历史沿袭、制作工艺以及对外交流与传播,吸引了在场嘉宾和小球员们驻足观看。当中国传统蹴鞠走进卡塔尔世界杯,有关蹴鞠的记忆之门,便被打开。
作为我国古代蹴鞠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是中国古代人民丰富智慧、灿烂的结晶,见证了一个个历史朝代文化,具有非凡的意义和价值。
文献记载蹴鞠为黄帝发明,用于军事训练作战,西汉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在《别录》一文中记曰:“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或曰,起战国时。记黄帝,蹴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才也。令军事无事,得使蹴鞠。” 后有宗正刘向之子刘歆在所著《七略》—书中也提起:“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而刘向所著《说苑》又名《新苑》也有相关记载,并传说蹴鞠为黄帝发明,其目的是为训练士卒所用。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西汉墓出土的帛书《十六经·正乱》中记录了黄帝战胜了蚩尤,即:“黄帝身禺之尤,因而擒之。充其胃以为鞠,使人执之,多中者赏”。
蹴鞠源于战国时期齐国都城临淄,在《史记》《战国策》中都有相近文字明确记载:《史记 • 苏秦列传》中著名纵横家苏秦在劝服齐王时描绘了当时身处临淄的景象:“齐地方二千余里,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 晋代葛洪也在《西京杂记》中记录:“汉高祖窃因左右问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鞠,以此为欢……”这表明当时的齐国都城临淄,就是蹴鞠运动的出处之地,而且已经发展演变成为了一种娱乐享受的方式,并且在民间老百姓中广为风行。
汉代蹴鞠的形式和竞赛规则更细化,东汉文学家李尤所著的《鞠城铭》,对蹴鞠运动的竞赛方法、场地规格、场上人员的分配以及蹴鞠人数等竞赛规则都有了明确细则。而且还在比赛中需设裁判员,要求裁判员应不徇私情,撇开亲属关系,公平、公正执法。这种公平竞争的法则,成为竞技性体育运动的主要特征,规范人们行为,使社会稳定有序发展。
唐宋时期的蹴鞠开展极为广泛、活跃,同时还深入到老百姓的平日生活文化之中,而且女子蹴鞠运动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和推广。
蹴鞠所用的球制作手艺繁琐复杂,先将动物皮革火烤,再用温水揉搓反复多次直至皮革变软,内部用动物尿泡,放入外皮内吹成圆球,后将裁剪为方格的外皮缝制而成。宋代的“鞠”将8片改进为12片皮革裁剪,并采用内缝法将皮革缝好再翻转,表面不会露出缝合线头,使得“鞠”的表面更加浑圆。重量上要求规定为十四两,约合现今的434克左右,基本与现代足球的重量相仿。
唐代专门设计了球门,相比汉代的蹴鞠球门是在地上挖窟窿洞所制,以踢进地窟窿多者即为胜方,唐代则专门设计了球门,球门又有双球门和单球门两种类型。且唐代的球门普遍都较高,也是因为“鞠”的重量在同时变得更轻,所以可以踢得很高,两根三丈长的竹竿作为门柱,两竹之间拉有一网,则被视为球门。
宋代比赛规则相比唐代更加详细,主要有用肩、背、拐、搭、控、捺、拽、膝、拍、镰等十余种踢法。比赛中也指定有固定区域和传球路线,不得出界。宋代蹴鞠作为兴盛时期的标志,最具有代表的就是出现了全国性质的蹴鞠行业团队“齐云社”以及全国蹴鞠最权威性的赛事“山岳正赛。”
唐宋时期无论是宫廷女子还是民间女子,都普遍热衷于蹴鞠这种娱乐性较强的运动,尤为对“白打”形式的蹴鞠十分喜爱。“白打”其方式为两人对踢,也可多人对等下互踢;未设有球门,常以踢高、踢出样式绝技,娱乐。这一女子传统形式一直延续到明末清初年间。
在南京图书馆保存着一本与蹴鞠有关的传世古籍——《蹴鞠谱》,由明朝人汇集《事林广记·戊集》《蹴鞠图谱》《戏球场科范》等文献史料编辑而成。南京图书馆国学研究所所长徐忆农说,南京图书馆的《蹴鞠谱》见证了足球起源于中国。
《蹴鞠谱》全书共三万多字,内容全部为蹴鞠踢法的记述,包括带球门的蹴鞠比赛,单球门蹴鞠、白打场户、蹴鞠解数等都作了详细记录,对初学蹴鞠时的基本动作和各种动作的要诀、教练方法也有介绍。
关于蹴鞠的规则描述,和现代踢足球有些不同,对抗双方叫“左军”“右军”,但也有相同处“那就是大家都要把球踢进球门”。书中有大量的诗文说明了当时的蹴鞠礼仪和规矩,对研究中国古代蹴鞠史、民俗史、社会史具有重大价值,部分内容涉及蹴鞠的社会交游、健身和娱乐等方面。
《蹴鞠谱》中还提到,至少在南宋时就出现了专门的蹴鞠组织,称为“圆社”,专事负责蹴鞠比赛的组织和宣传推广,可说是世界上最早的足球俱乐部。《蹴鞠谱》还介绍了十种踢法:肩、背、拐、搭、控、拽、捺、膝、拍、月。并记载了41种品牌的商品鞠球,种类齐全,为现代人了解古代体育运动做出了贡献。而对于技法描述十分详细,即使到今日,其中的技法知识对现代足球都有一定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